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等,纪检监察室职能为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承办联系地区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其他相关案件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市管干部廉政表现情况征求意见回复等工作。6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和县(市、区)不同。
《规定》对11个派出纪检组的职能分工也做了明确规范。第一至第十一派出纪检组联系单位不同,职能包括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及党政班子及成员遵纪守法情况,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在查办案件,《规定》提出,派出纪检组办理信访举报案件时,经市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初步核实所联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问题,并参与查案,经批准调查所管单位科级(含科级)以下人员违纪案。
链接
第一纪检监察室:联系清远经济开发区、清城和连山
第二纪检监察:联系清新、连南
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英德、佛冈
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连州和阳山。
第五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直党群、人大办、政协办、市中院、市检察院、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及除金融机构以外的驻清远单位
第六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直政府口、金融机构及事业单位等
11个派出纪检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记者/张俊 通讯员/清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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