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公款旅游问题。该局党委书记曾加顺、副局长霍文生带队共11人,以慰问该局援疆干部的名义公款赴新疆和田等地旅游。西城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曾加顺、霍文生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领导带队公款旅游问题。该镇党委书记、镇长、组织委员分别带领部分机关干部和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共计57人,以考察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名义赴安徽宿州等地旅游。门头沟区纪委决定给予雁翅镇党委书记衣丰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东村村委会委员刘彦香违反工作纪律套取资金用于村委送礼问题。刘彦香编造工资表,套取专项资金及村集体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用于村里中秋、国庆“两节”和春节期间送礼支出。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党委决定给予刘彦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北京市延庆县民族宗教侨务科科长耿书慧公款旅游问题。耿书慧利用春节放假时机以参观考察为名,到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大庄科乡大庄科村等单位承担,延庆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天津市西青区农技中心农业机械供应站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分别给予负责人张永德、干部李庆和行政警告处分。
2.天津市滨海监狱违规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向职工发放问题。给予滨海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许步荣免职处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沧州市海兴县香坊乡党委书记任树文,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石家庄市栾城县栾城镇土地所所长李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购物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廊坊市固安县彭村乡卫生院违规收费,给予院长赵振歧党内警告处分。
4.保定市雄县教育局校产办违规发放补贴,给予该办主任鲍中权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吕梁市柳林县陈家湾乡双卜嘴村党支部书记白旭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运城市垣曲县古城镇古城村支部副书记姚红权,操办搬家宴请,并收受非亲属礼金2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治市沁县农机公司经理、支部书记李国伟公款大吃大喝,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临汾市文物局稽查队队长吴新平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包头市土右旗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付小欧,因公车私用,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过处分。
2.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区大队四中队内勤工作人员范红阳,因工作时间玩手机视频,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3.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区大队车管分所内勤工作人员王灵仙,因工作时间玩手机视频,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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