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10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和省委持之以恒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切实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和“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畅通“四风”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出台以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无视纪律规定、公然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动真格、出重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办,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
被通报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不力
定安12名干部失职渎职被问责
2012年4月以来,定安县非法开采河砂问题突显。2012年至2013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由县国土局、水务局牵头,联合10多个部门开展了21次联合打击行动,但在整治过程中上述部门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精神懈怠、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非法开采问题未得到根本遏制。县国土、水务部门在多次巡查中曾发现无证采砂现象,但并未予以立案查处,仅仅以“批评教育”或“下达通知书责令整改”了事,对非法采砂行为未能有效打击。县水务部门虽然向各个非法采砂点送达了责令停止通知书,但没有进行跟踪落实。县交通管理总站对改装车辆运砂的违法行为大多视而不见,从未认真查处,只是给予口头教育。县国土、水务、交管、公路等责任部门明知非法盗采盗运河砂主要发生在下半夜,却未安排人员下半夜值班,“24小时巡查制度”从未认真落实。正是由于各责任单位领导干部不敢担当和不作为,制度未能落实,客观上纵容了大量非法无序采砂行为,严重破坏了南渡江、龙州河段的生态环境和安全,成为屡禁不止的“顽疾”,当地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2014年6月,定安县纪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根据《定安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对负主要领导和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国土局局长王三觉、分管领导符广流,县水务局局长洪直锋、分管副局长陈元京,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吴烽,县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敏群,路政股股长梁枫等7名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打击非法采砂不力负直接责任的县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苏琦、副大队长蓝海铭,定城交通管理中队中队长周彤,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冲,县交通管理总站站长符传忠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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