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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雅好”催生“雅贿” 收受贿赂难定罪

检察院建议尽快建立专业鉴定机构

 

2014年07月14日08:13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贪官“雅好”催生“雅贿” 收受贿赂难定罪

近来,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谭力落马,“雅贿”一词成为焦点。记者从西城检察院获悉,官员的“雅好”促使“雅贿”的形成,这种贿赂比现金贿赂更加隐蔽,取证、认定、判决上都存在难度,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建立专业鉴定机构,加大“雅贿”反腐力度。

案例

同一受贿画作价差10倍

西城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张艳丽曾办理过一起“雅贿”案件——某国企高管王某被举报多次向施工单位索贿。

王某年届六旬,在单位中手握工程验收大权。李经理的单位曾遭遇过索贿,他告诉检察官:“他不收钱,只爱字画。”

2006年,李经理所在的建筑公司中标王某所在国企的综合楼装修工程,工程造价800多万元。当时,相当于工程总指挥的王某,总在具体环节上刁难李经理,比如拒绝验收、拖延结算。“我明白他是想让我‘表示表示’。”李经理说。

一次在工地上,王某直接拉着李经理,把话挑明:“我喜欢刘大为(军旅画家)的画,听说你认识部队的人,能不能帮我搞一幅,不用大,斗方就行。”

李经理四处托人,终于搞到刘大为一幅四平方尺的画,画作没有装裱,画中有一黑一浅两匹骆驼,一个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女人骑在黑骆驼上,画上写着“千里之行”四个字。王某很喜欢这幅画,后经荣宝斋鉴定,确认真迹后,就装裱起来挂在卧室。二人关系因此“融洽”不少,此后李经理的公司还顺利拿到国企的其他工程项目。

随后,王某又向李经理提出想要一幅崔庆国的《牡丹图》。“我实在找不着,只能弄了幅假画。”李经理说,送字画比送钱困难得多。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王某家中卧室起获《千里之行》。检察机关委托西城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画作价格,估价为30万元。据此,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按照30万元的估价,王某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庭审时,王某对作价提出异议,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画作价格严重“缩水”,仅为2.8万元。王某也因此仅被判处缓刑。

其实,近两年字画拍卖市场中,刘大为的画作受到“热捧”,成交率保持在70%以上。去年,刘大为的《古代人物六帧》以150万元起拍,最终以210万元的价格落槌,今年,尺寸为145×365厘米的大尺幅作品山水画《天山迁徙》更以1058万元成交。

张艳丽表示,“雅贿”价值认定难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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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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