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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栖霞区:“量身定做” 履责更接“地气”

庞博

2014年07月03日17: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江苏南京栖霞区:“量身定做” 履责更接“地气”

摸清底细 “个性化”制定条款

每家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都一样,不仅没有突出重点特色工作,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落实细则。针对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弊病,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今年在“个性化”上做起了文章。

该区年初集中一个月时间,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调研。在摸清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对每家单位的廉政风险点、信访举报问题集中进行梳理后,调研组提出了与每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相适应的“个性化”要求。经过与基层单位反复沟通,区委最终与各单位签订了含有3至5条“个性化”条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仅是一纸‘承诺’,更应成为一张‘军令状’。这就要求区委起草责任书的时候,既要责任明确、便于考核,又要符合实际‘接地气’。对签订单位‘量体裁衣’,就是为了能‘对症下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杨白英说。

打开该区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旧版本,笔者看到内容大有不同。新版本不仅增加了针对卫生局的职能定位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而设定的3项新条款,而且书中每一条款都明确了是属于党委主体责任还是纪委监督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区所有基层党组织都已签署了这种新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中“个性化”条款内容都是根据这些单位自身履职特点量身定做的,涵盖了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作风监督、执纪问责等多个方面。

“责任书中的‘个性化’条款就是对我们的刚性命题,不但要按时完成,而且还要保证质量。”该区卫生局纪工委书记古琳说。

各负其责 “两个责任”明确清晰

党工委需在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管好干部、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等方面担负主体责任,纪工委需在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督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负有监督责任。栖霞区纪委副书记牛立告诉笔者:“落实‘两个责任’就必须厘清哪些活儿该党工委负责,哪些活儿该纪工委负责。为此我们今年在责任书中一一写明。”

“在工作中坚持勤政廉洁,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科室的人……”在栖霞区尧化街道采访,该街道党工委书记操文荣正与拟提拔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谈话结束后,他告诉笔者,有针对性地及时同下属开展廉政谈话是新版责任书中对党工委书记的明确要求。

“以前,责任书都是纪委制定,年底也是纪委来检查工作,对于党工委和纪工委在这方面具体担负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有什么不同,我们还真分不清楚。现在不一样了,哪些工作是属于党委主体责任,哪些属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上写得一清二楚。”操文荣认为,新版责任书为他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明了方向。

不履责就要被问责,新版责任书施行带来的变化,区级机关纪工委书记朱红更是深有体会。前不久,在一起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区级机关纪工委由于没有迅速采取行动进行问责,她本人随即被区纪委领导约谈。“看来要履行好责任书中明确的监督责任,我们必须时刻睁大眼睛。”朱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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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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