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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笔谈

李志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新举措

2014年06月20日15:41   来源:云南日报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最根本的是要依靠制度,但有了制度,谁来执行实施,也是需要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从实际情况看,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至关重要。

任何制度都是由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实施的。制度学理论认为,制度不会自动实施,任何制度都要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制度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取得实际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各种制度很多,但是不少制度实施效果并不好,有些制度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普遍存在“制度会自动实施”的观念,认为一项制度制定出来了、颁布了,人们会自觉遵守,效果会自然产生。再好的制度,如果实施主体不明确或主体虚置,就难以取得切实的成效。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责任主体虚置,“谁来负责”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任何责任制都难以贯彻落实。在责任制的五个基本要素中,首要的是“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首要问题就是明确责任主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一些地方、部门落实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责任主体虚置。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显著成效。

为什么党委必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各级党委的地位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党是执政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活动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地方、部门各级党委来实现的,各级党委是本地区、本部门的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艰巨性的重要工作,这样重要的工作,必须由一个强有力的主体来领导、组织、实施,才能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知道,在社会活动中,有各种各样的责任制,其中一些责任制是非常重要的。一般的责任制,相应有一般的责任主体。重要的责任制,其责任主体必须是强有力的,必须具有权威性,责任制才能得到真正落实。重要的责任制由一般的责任主体来实施,效果是不会好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艰巨的重要工作,由一般机构作为责任主体,是难以推进的,必须以各级党委作为责任主体,才能强有力地推进。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责任主体,也明确了主体的责任,应该说这还是属于“规定”的问题,关键问题是如何把“规定”落到实践中,如何具体去做,取得切实的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一种责任制,即使明确了责任主体,但如果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强,不认真去履行职责,使得责任制落空,这种现象叫做“主体虚置”,就是说主体是明确的,但是主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首先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牢记自己是责任主体,所承担的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这项工作是自己必须做的,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不能出现“认识上知道自己是主体、但实际上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现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责任主体要带头执行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发挥以身作则、以上带下的表率作用。

第二,明确细化责任内容。实施责任制,一个基本要求是责任内容要具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实际工作中的很多制度,出发点是好的,理论依据、原则要求都是有的,但缺少具体可操作的内容,结果难以执行实施,实际上没有什么效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操作性较强的制度,不能停留在理论阐述、原则要求上,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使责任内容明细化、可操作。

第三,规范责任方式。实施责任制,明确了“做什么”,还要明确“怎样做”,就是要规范责任行为方式。在生活工作中,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好事情要做好,一定要有好方法;没有好方法,不仅好事情做不好,还会产生不良结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相关规定要求,该怎样做就怎样做,不能出现随意任意的行为。

第四,加强考核激励。任何一种责任制都内在地包含着考核激励机制,没有考核激励机制的责任制,不是真正的责任制。实施责任制,实施情况如何、结果怎样,要进行考核评估,就是说不仅要看是否做了,还要看做得如何,根据考核结果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奖惩。考核评估的根本要求是真实准确,要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行为;还要注意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适当结合起来,不要搞得太抽象,也不要搞得太繁琐。现在人们对各种“考核”有意见,主要是在考核中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现象,有些考核太抽象,有些考核又太繁琐。

第五,严肃责任追究。责任制包含着问责制,没有问责制的责任制也不是真正的责任制。所谓问责制,就是对履行责任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发生的错误,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问责制是建立在人的心理行为规律基础上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制度,是从行为后果来“倒逼”行为过程的约束机制。从人的心理行为规律来看,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负责任,那么他的行为就会非常随意、草率;而如果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要负责任,他的行为就会非常谨慎、非常认真。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责任制为什么成效不好,有的责任制等于一纸空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问责制,或者问责不严肃。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作者系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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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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