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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22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2014年04月14日07: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苏省

江苏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谢卫平收送节礼问题。2013年中秋节前,谢卫平收取北京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张月饼券,总价值8800元,全部以中秋节福利的名义分发给环境监测站职工。宜兴市市级机关纪工委给予谢卫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无锡市锡山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冯建良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1年3月—2013年3月间,冯建良在担任锡山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给其女儿私家车加注燃油19次,累计消费公款4779.7元。锡山区监察局给予冯建良行政记过处分。冯建良退出违纪所得。

3.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街道前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主任金国刚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9月30日下班后,金国刚将社区公务用车开回家,并于10月3日驾驶公车到常州嬉戏谷景区游玩。北塘区黄巷街道纪工委给予金国刚党内警告处分。

4.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徐圣龙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2月5日至10日,徐圣龙带领9名下属工作人员,以学习考察为名,赴河南、山西等地旅游,用公款报支相关费用合计39825元。市纪委给予徐圣龙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追缴全部旅游费用。

5.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问题。2013年间,区卫生局给局机关人员发放“五一”端午补助、夏季用品及清凉补助、元旦长跑服装等补助实物折合人民币计253032元。何晓华作为区卫生局局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邗江区政府给予何晓华警告处分,并责令区卫生局将违规发放的补贴、实物依照规定清退。

6.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因基建需要用车,东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跃擅自同意,将该局封存处理的超标车辆由警务保障室派给基建办使用,该违规使用超标车辆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经东海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朱海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7.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院长孙家坤等人午间饮酒问题。该县新安镇卫生院院长孙家坤、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赵海建于2013年10月8日工作日午间,应邀在灌南县某饭店内吃饭,席间孙家坤喝了一杯白酒三瓶啤酒,赵海建喝了一瓶啤酒。经灌南县卫生局党委研究,给予孙家坤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赵海建行政警告处分。

8.连云港市海州实验小学校长张兆军大操大办其子婚宴问题。2013年9月15日,张兆军在某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其中,张兆军共宴请40桌。在收受的礼金中,有海州实验小学同事礼金1.12万元。调查期间,张兆军主动清退学校同事礼金。经新浦区纪委研究,给予张兆军行政警告处分。

9.南京市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驾驶员李魁,机关行政附属编制人员。2014年3月19日,李魁驾驶公车送其女儿上学,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公车私用行为。经南京市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教育谈话,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开检讨;责令其自行支付车辆油费及使用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其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王祝成,男,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市场监管局(原瑞安市工商局)副主任科员,因收送节礼,2014年4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孙泉国,男,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涡阳县实验中学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国内),涡阳县纪委给予该校校长王钦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上缴财政。

2.和县乌江镇工作人员长时间拖延办理服务对象申请低保,马鞍山市纪委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乌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唐成钢党内警告处分。

3.濉溪县五沟镇卫生院院长牛耕挪用专项资金并组织人员公款旅游(国内),濉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五沟镇卫生院院长职务处分。

4.颍上县蚕桑站站长、党支部书记侯翔宇虚列支出套取单位资金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颍上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撤销颍上县蚕桑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职务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县财政。

5.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刘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传照违规使用公车祭祖,谢家集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福建省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规使用公款购发购物卡问题。2013年12月23日,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支经费13500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014年4月9日,福清市纪委给予局长叶向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并上缴国库。

2.福建省厦门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高殿加油站站长郭海生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9月起,郭海生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2014年4月4日,郭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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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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