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大足区纪委、检察院查处了该区质监局系列腐败窝案,质监局原副局长龚某收受他人贿赂30.75万元,被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其他8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3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小线索扯出大贪腐
2013年3月的一天,大足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区质监局特监科科长李某在汽车油改气相关项目中收受他人贿赂。该区纪委、监察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在初核过程中,调查组发现有企业向李某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汇款的记录,且汇款企业恰好是申请汽车油改气项目的企业,时间也正好是该市营运车辆油改气政策实施不久。调查组重点对该企业申请汽车油改气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并对举报涉及的质监系统负责相关项目的部门职责、行业规范、油改气CNG气瓶使用登记证(后称CNG加气证)办理流程等信息进行全面了解。
在案情分析会上,办案人员认为该线索成案的可能性较高——作为质监局的一名国家干部,李某和辖区企业有大额资金往来这一现象本身就极不正常,再结合举报线索,基本确定检举情况属实。同时,考虑到油改气申报流程和特点,办案人员认为很可能还有其他人员存在类似违纪违法现象。
随后,办案人员找到李某进行调查谈话。面对突如其来的调查,年轻的李某手足无措,很快便交代了其帮助多家企业申请办理CNG加气证,从中收受贿赂共计5万余元的事实,并告诉办案人员他帮助企业申请办理加气证是受区质监局副局长龚某的指使。
根据这一重要线索,调查组察觉到,如果李某所说属实,龚某经手办理的CNG加气证业务涉案金额应该不会是小数目。于是,该区纪委成立专案组,顺藤摸瓜,对当地汽车CNG改装行业进行走访调查,并对龚某的社会关系展开初核。
加气证牵出行业蛀虫
专案组对辖区个别非营运改装车辆车主进行走访,了解改装企业、改装费用、加气证办理渠道等情况。
据了解,该区CNG加气证本来只限于营运车辆办理,但由于天然气价格相比汽油便宜不少,一些非营运车主也希望能将车辆改装。一些汽车维修企业为了利益,对非营运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收取3000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并承诺能帮车主顺利拿到CNG加气证。另从走访到的某汽车维修企业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每办理一个加气证,该企业要向区质监局特监科工作人员行贿200至1000元不等,剩余费用则落入汽车维修企业的腰包。
巨大的利润诱惑致使汽车维修企业纷纷贿赂该地区质监局特监科的工作人员,继而恶性循环形成“潜规则”。
专案组把此案的突破口放在了该区某汽车维修企业老总马某身上。在对该企业汽车CNG改装业务了解梳理后,办案人员亮明身份约谈马某,适时抛出早已掌握的该公司违规业务数据、贿赂相关质监人员的证据。事实面前,马某很快交代了在违规办理CNG加气证一事上向龚某行贿6万元的重大线索。
之后,专案组再次对违规办理CNG加气证的区质监局特监科科长李某进行突击谈话,基本掌握了龚某违规办理非营运车辆CNG加气证的部分事实。
正面接触龚某的时机已经成熟。
2013年3月,专案组约谈了龚某。在强有力的外围证据面前,龚某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其中,某汽车维修企业老板由于经手办理的CNG加气证车辆较多,经与龚某商量最终达成协议。龚某以每个加气证400元的价格,为该老板批量办理了全部证照,共获得20万元的好处费。
受巨大利益的驱使,龚某不但在自己管辖区域违规办证获取好处,还将贪婪的触角伸向其他区县。
2011年开始,大足区CNG加气业务暂停办理,龚某为了继续获取利益,委托合川、长寿等地质监局中自己熟悉的相关工作人员帮其办理加气证,从中获取差价。
经查,龚某在为他人办理CNG加气证过程中,共收受他人贿赂30.75万元。
在掌握了龚某确切的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至此,大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龚某受贿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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