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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虫”记

重庆市大足区质监局腐败窝案查处纪实

2014年04月04日15: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除“虫”记

跨区查办截断灰色吸金链

龚某的案件告破后,办案人员继续深挖细查,对案中涉及铜梁、合川、长寿、南岸等地区共同为龚某跨区违规办理CNG加气证提供方便的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努力扫除飘散在该区质监系统内部的雾霾。

经查,办案人员发现涉及此案的每一名行贿人都在多个区县办理过CNG加气证。由于此案涉及的区县较多,而且涉及职务犯罪,办案人员在将这些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后,决定将此案线索移送区检察院进一步侦查。

在区检察院的侦办过程中,龚某的行贿人杨某供述了南岸区质监局特监科副科长任某、驾驶员郭某的受贿问题,任某又供出该系列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区检察院顺藤摸瓜,相继查出了该市渝中区、长寿区、九龙坡区等质监系统内部存在职务犯罪行为,并向上级机关汇报。

至此,大足区检察院在质监系统腐败窝案中共查处了9名职务犯罪人员,除龚某外,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3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在之后的案件侦破中,重庆市针对质监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23件25人,其中受贿案件19件21人,行贿案件4件4人,查办处级以上干部6人,有效地惩处了质监系统的行业蛀虫。(毛林 王灯高)

编后:

龚某由于手中握有一定的审批实权,在与企业老板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步滋生腐化思想,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案发后,龚某这样交代自己的犯罪心理。一是从众心理,片面认为“大环境”如此,自己不收受他人的好处费是“不近人情”、“不讲义气”;二是侥幸心理,第一次收受好处费后没被发现,觉得整个行业监管并不是很严格,有漏洞可钻,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渐渐产生麻痹心理,并且认为收受金额很少,不算严重;三是虚荣心理,求他办事的人多,尤其与企业的老板接触时间一长,难免沾染爱慕钱财、贪图享乐的习气,渐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最终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从该区质监局内部环境来说,制度不健全、纪律涣散、缺乏有效监管也是造成龚某失足的重要原因。该局项目审批环节的透明度不高,相关审批事项在内部并未形成专项集体讨论制度,更没有保留相关会议纪要以接受内部监督,事后也缺乏有效的审查复核,这便使得龚某有了暗箱操作的空间,最终接受请托为相关企业牟利并收受贿赂。

此案查处后,该区质监部门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他们对近几年办理的“登记证”进行严格清理,对全区CNG车辆进行联合检查,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CNG车辆予以清除;联合工商部门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检查整顿,对不具备安装资质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联合交通部门加强对CNG车辆改装合格证发放的现场监督、实物检查,追究擅自发证的工作人员及使用单位的责任。同时,他们定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易滋生腐败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弋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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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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