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执行政治纪律
1.关于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社会上的噪音、杂音甚至错误思潮缺乏鉴别力,不能理直气壮予以抵制的问题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列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全区党员干部的高压线,凡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一经查实,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
1.关于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狠刹拉票、跑官等不良风气的问题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纪律要求,强化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正在对2011年党委换届以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标准、干部政策法规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严肃查处。充分发挥“12380”举报受理平台作用,加大对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2013年自治区、盟市两级“12380”共受理举报213件次,其中涉及选人用人举报35件次,对经查属实的问题,自治区、盟市两级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严肃处理。
2.关于一些地方和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设立非领导职务,全区12个盟市设有30多个巡视员、63个副巡视员,区发改委班子成员多达17人,一些旗县设有不少处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问题
2013年9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及时叫停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将未到退休年龄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或办理内退手续的做法,责成重点盟市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和提高干部工资待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切实加强和规范非领导职数和干部职数管理工作。经过认真整改,目前,自治区发改委班子实际配备1正5副(含纪检组长),按职数规定空缺2名副职;全区12个盟市30个巡视员、63个副巡视员,已消化9名巡视员、30名副巡视员,其余均按“离岗待退”进行管理,并明确今后不再设置盟市巡视员、副巡视员职务。同时,加大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清理消化工作。
3.关于一些事业单位存在超编,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干部私改档案、未成年子女吃空饷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超编情况,按照不增人员、不增机构的原则,尽快对事业单位超编问题进行统一清理整顿,并对编制管理进行规范。同时,对一些单位乱设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管理权限设置等问题进行重点规范和整治。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未成年子女吃空饷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加以整改,鄂尔多斯市已经辞退查出的吃空饷的领导干部子女,乌海市已责令吃空饷的领导干部子女限期到岗,并将离岗期间的工资全部收回财政。继续开展深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集中清理整顿干部私改档案问题。在开展自查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审核厅局、二级单位档案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档案,进一步把新任职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纳入干部任免程序,加大对干部私改档案查处力度,加快全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进程,实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纸质的同步印证管理。
自治区党委坚持开门抓整改、促落实,认真受理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监督。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来信的方式,于2014年3月21日前,向自治区党委提出。
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1501104信箱
邮编:010001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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