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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4年02月21日15:25   来源:内蒙古日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

1.关于会议多、文件多、材料多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坚持不懈地改文风转会风,着力在精简会议文件上下功夫,出台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对领导同志带头精简会议文件、严格会议文件审批把关作出了具体规定,推动精文简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精简会议方面。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没有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安排,财政一律不予报销会议经费。未经批准,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不得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不得承揽国际性和全国性会议;未经批准,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2013年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同比下降17.12%,参会人数同比下降42.7 %,会议总天数同比下降39.6%,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同比增加44.12%。

精简文件方面。严格文件制发审核把关,领导同志从严审批,切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发文代替推进工作的问题。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坚决不搞照抄照搬、层层转发。大力压缩各类简报、内部刊物,加快推进公文网上运行,切实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行政效率。2013年自治区党委制发文件同比下降23.2%,自治区政府制发文件同比下降17.1%,自治区直属部门上报党委、政府简报数分别减少11.5%和35.2%。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松懈,越野车超标、超配比较突出的问题

自治区印发了《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下决心狠抓公务用车整治,严格执行规定标准。自治区党委、政府现任副省级领导及离退休省级干部使用的越野车,全部收缴实行集中管理,不再作为领导专用车安排使用。各部门经批准可继续留用的编制内越野车,不得超过单位车辆编制总数的20%,各盟市、旗县(市、区)不得超过地区编制总数的25%。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因工作调动从盟市、厅局带车,更不准让企业买车或从企业借车。确需配置,经批准可购置价格不超过25万元、排气量不超过2.5升(含)的国产越野车。

经过集中清理整顿,全区共封停80万元以上、8年以内进口越野车345辆,其中盟市333辆,自治区本级12辆。自治区本级封停的12辆原装进口越野车经评估定价后,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各盟市封停的进口越野车由盟市统一收缴处置。今年1月,按照检查面不少于30%的要求,对各地各部门登记上报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审核。

3.关于在公务接待中,一些单位改去会所,结账分开发票、不写单位,以逃避监督检查的问题

自治区出台了新的公务接待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去豪华高档场所,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用餐一般不允许上烟酒,出于民族礼仪确需上酒的,必须选用本地产品,坚决纠正公款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参与高档消费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重点对公款接待发票进行稽核,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和暗访组对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及其他隐蔽场所进行公款吃喝、违规消费的,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方式及时检查,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4.关于立足区情实际,细化标准,完善“三公经费”使用规定,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

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坚持厉行节约抓好财政节支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本级各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在2012年决算基础上压缩5%以上,未来5年内,“三公”经费预算实行零增长。公务用车编制安排预算经费,不得动用其他项目预算经费购置公务用车;不得超计划、超预算出访、把公款出国(境)当作福利待遇;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和随意提高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开支标准。 2013年自治区本级各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予以公开,20%的盟市和旗县开展试点,2014年公开比例扩大到50%,2015年全区所有盟市、旗县(市、区)全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2013年,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3.1%。

5.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严重,不敢接触矛盾和问题,遇事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培养和选拔负责任、敢担当的好干部,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注重了解掌握干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责任意识和破解难题的能力,对失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和惩戒。把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增强各级干部担当精神和攻坚克难能力,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集中开展了省级领导干部专题调研活动和包扶贫困旗县工作,带动全区自上而下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和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制度,37位省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贫困旗县,465位盟市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贫困苏木乡镇,2308位旗县级领导干部联系4200个贫困嘎查村,全区5000多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单位包村”活动,10.6万名党员干部投入蹲点帮扶工作。有重点选拔干部到先进地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进行锻炼。2013年自治区本级共选派505名厅局级和县处级干部到国家部委和发达省区进行学习锻炼。

6.关于有的干部作风飘浮、搞形式主义,只愿做显而易见的表面工作,不愿做鲜为人知的基层基础工作,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致使一些地方在征地(草牧场)补偿、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的问题

自治区党委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以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创业就业、平安创建、百姓安居、人才培育、干部素质提升“六大工程”和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接访、大落实“四大行动”为载体和抓手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入手促整改。从2013年开始实施年度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考核办法,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干部作风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树立正确的考核用人导向,进一步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保护、扶贫攻坚、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等作为考核重点,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精力引导到打基础利长远、改善民生和解决实际问题上来。

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抓整改。在基层扎实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活动,深入推广包头市土右旗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456”工作法、通辽市嘎查村“532”工作法和“五个一”千村帮联行动,切实解决干部深入群众不够、解决群众困难问题不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及时等问题,帮助1129个后进嘎查村转化升级。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征地(草牧场)补偿、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信访问题,坚持事要解决,认真解决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去年全区信访总量下降25.5%。

7.关于有的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作风蛮横,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问题

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全区共受理投诉举报3073批(次),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2076批(次),开展专项活动监督检查6027批(次),明察暗访4422批(次),曝光或处理典型问题1351件;共征求意见和建议20余万份,发现问题11341个,整改10040个。经过严肃整顿,我区公务活动中的“奢、私、贪”等不良行为明显收敛,政务服务中的“蛮、横、硬”等不正之风得到明显遏制。

正在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群众观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各批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征求本机关、本部门服务对象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作出整改承诺并向社会公开。采取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党员干部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作风蛮横,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作风方面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同时,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去年,全区共查处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79件,给予729人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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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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