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弦
昨日,武汉市纪委召开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通报,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局级干部9人,处分违纪党员干部6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人。
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全市共有2112名党员干部被立案查处,其中局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339人。这些贪官的落马轨迹,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谢功卓:升官无望 揽财有道
2013年1月23日,武汉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谢功卓刚过完54岁生日。而一副手铐成为他迟到的生日礼物。
1997年1月,谢功卓被任命为汉南区委副书记。随后10余年,他先后担任该区区长、区委书记。“这么多年得不到组织上认可,我觉得应该休息休息,所以对自己有些放松。”谢功卓自认仕途无望,从“失落”开始走向“失控”。
通过为企业在汉南区承揽工程,谢功卓先后收受某物业管理公司30万元、某污水处理公司5万美元、某保健品公司10万元、某实业开发公司5万元。
谢功卓在汉南待的时间越长,他的心态越失落,敛财也越来越疯狂。
2006年4月,某房地产公司在汉南征地200亩建厂。汉南区委决定,已征土地价格不得低于每亩3.5万元。该公司负责人马上找谢功卓帮忙,要求降价。区委已经做出的决定,谢功卓置之不顾。他亲自出面协调,硬是破了区委的“例”,将这家公司征用的土地价格调整为每亩2.5万元。
谢功卓不仅无法拒绝金钱的诱惑,而且也极为看重仕途。自认为被“边缘化”,成为他日渐沉重的心病。在谢功卓主政汉南的最后日子里,他变成了“手机书记”。办公楼里基本找不到他,不管是布置工作还是工作人员请示汇报,几乎只能通过手机。
2008年9月,谢功卓“带着复杂的心情”调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到任后,他的精神状态更加低迷。平时,除了市里四大家领导出席的会议外,其他本应出席的会议都由他人“代劳”,甚至在上班时间让相识的女老板开着豪车接他外出吃喝。
他的身影,越来越多出现在歌厅、舞厅、酒吧、桑拿会所。由于行为不端,曾有老板在洗浴中心直白地威胁谢功卓:“你在这里的活动已经录像,你要老实一点。”
2009年10月,某公司负责人宴请谢功卓夫妇,饭后送给其妻子刘某50万元人民币。这是他收到的最大一笔贿赂。他害怕被查,不敢存入银行。
2006年前,谢功卓把钱放在办公室;随着金额的增加,他买了一个旅行箱放在母亲家里;2011年下半年,又买了一个小保险柜;2012年初,换成了中型保险柜。当办案人员打开保险柜时,里面存放有人民币112万元。
2013年8月20日,谢功卓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3家公司和个人贿赂人民币167万元、美元10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张火金:工作笔记里满是麻将秘笈
舍小取大法、瞒天过海法……当办案人员拿起新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火金的工作笔记本时竟然发现,里面记满了一页又一页的麻将秘笈。
2006年,新洲区换届,时年43岁的张火金渴盼进入区政府领导班子,未能如愿。张火金觉得自己在区里做到处级干部,就到顶了。于是放松自己,四处赌博。
2011年,张火金被提拔担任区政协副主席。他不满足,认为是“闲差”,有职无权,心里更加失落,就想旁门左道赌博赢钱。
张火金在担任新洲区民政局局长、区政协副主席期间,先后17次私自赴澳门赌博。为偿还赌债,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公款200余万元。
张火金还直接插手了区民政局社会福利院的建设和区民政局办公楼等维修工程。他违反招投标规定,将单位工程发包给罗某,并收受70万元钱物。而罗某的妻子薛某,不仅多次借给张火金数额不等的“码钱”,还在张火金挪用公款无法偿还时,借钱代其偿还。
目前,张火金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胡勤华:为姨姐牟利下真功夫
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武昌区原区长胡勤华与妻子陈某同时被“两规”。
这对“夫妻档”,十几年来一直共同敛财。
2000年下半年,武汉市一单位大楼准备装修。胡勤华妻子陈某要他出面,把工程交给在汉经营的深圳某公司,因为其老总是她的好友。
一个招呼,这家公司就顺利把总价3000万的装修工程接到手中。为表感谢,总经理王某按工程总款的1%分两次送给陈某30万元。
胡勤华知道了,不但没制止,反而说:“外面的行情都是3个点。”王某无奈,只好又追加60万元好处费。
2009年2月,一置业公司老板张某送给胡勤华妻子一条价值不菲的项链,胡勤华推掉了。但他却意味深长地说,家里人还在做生意,以后方便“关照”一下就行。胡勤华所说的家里人,指的是经营两家广告公司的姨姐。
此时的张某,虽没任何广告需求,但仍与其姨姐签订了38万元的广告合同。
2011年初,该公司一处工地需要做围挡,张某又委托施工单位与胡勤华姨姐签订灯箱及喷绘围挡合同。而这份价值63万元的合同,只用在围挡上写几个广告标语。
几个月后,胡勤华到该公司考察,指着写有广告标语围墙的另一边工地强调:“广告做得不错,那边也要整治一下。”张某心领神会,一份138.6万元的广告合同再次落入胡勤华姨姐手中。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胡勤华在担任硚口区区长期间,先后向5家公司打招呼,让其姨姐承接到418.5万元广告业务,获利162.5万元。
2013年2月2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勤华案。据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2年,胡勤华在任汉南区副区长、硚口区区长、武昌区区长期间,个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2万余元及大量外币,并伙同妻子陈某共同受贿人民币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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