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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校长将“黑手”伸向学生营养餐

2014年01月24日14:22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福建两校长将“黑手”伸向学生营养餐

检察建议堵漏洞

“这种案子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食堂经营管理人员勾结校方人员形成利益团体,二是其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永安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平说,案子虽然了结,可检察院并没有就此划上句号,而是将更深层的思考指向了如何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李剑平认为,要防止营养餐费被侵占,必须扩大学校民主监督范围,解决当前存在的校长一人决定、权力过于集中问题。同时,学校应指派两名以上教师分别负责采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实行按月轮换,避免双方因长期合作形成固定利益链。

“我们分别向市教育局和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对全市寄宿制中小学食堂及劳动基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李剑平说,检察院建议学校实行校务公开,要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教育部门组成的清算小组,资金收支情况须经清算小组代表审核签字后统一报账,并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记者吴亚东)

□说“法” 专项资金使用亟待加强监管

学生营养餐费补贴是财政专项资金的一种,近年来,类似套取营养餐费的挪用专项资金案件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件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报销、核实等环节,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予以落实,存在个人行为无人把关,资金流向、资金审批、事项真实性调查形同虚设等问题,缺乏对案件易发、高发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尤其缺乏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和制约机制。有的环节虽然制定相关监督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力度,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因此,遏制专项资金被挪用、套取,关键要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预防监控机制,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余飞)

链接

2013年10月,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通知明确,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地方责任问题。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各地要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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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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