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制度+科技:从软性约束到硬性监督

2014年01月21日13:21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制度+科技:从软性约束到硬性监督

为深入推进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人民银行纪委、监察部派驻人民银行监察局在2013年编撰出版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画中画》。书中列举了近十年来发生在金融系统的20个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了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贩毒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六种情形,涉案金额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逾千万元,最高的为某银行支行综合办公室主任挪用2家信用联社存款准备金7000万元用于购买股票和基金,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这些典型案例警示我们,必须针对基层金融系统的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体制机制不完善致廉政风险

基层人民银行承担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职责,这是法律赋予基层中央银行金融行政管理的权力。实践表明,哪里有权力,哪里就必定有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

从基层央行廉政风险与职务犯罪防控工作现状来看,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金融系统在廉政风险与职务犯罪防控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思想上重视不够。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权责边界与责任划分不够明晰。三是风险识别、分类标准化、精细化和针对性不够完善。四是廉政风险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流程不够畅通,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由于现有的监督机制未能与业务很好地结合,不同业务、不同管理部门、不同制度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或相互抵触,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信息交流各环节之间脱节或重叠,导致廉政风险与职务犯罪防控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衔接不够,造成廉政风险与职务犯罪防控动态管理过程连贯性不强。五是廉政风险与职务犯罪防控制度与科技手段融合度不够,科技反腐措施不力,无法达到“系统操作事先预警、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异常动作自动锁定”的综合效果。因此,目前在基层金融系统建立具有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廉政风险与职务犯罪防控动态化管理机制显得日益迫切。

探索“制度十科技”防控模式

应在基层金融系统建立起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动态化的管控机制,做到预警及时、管控到位、处置有力,将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降到最低。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