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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科技:从软性约束到硬性监督

2014年01月21日13:21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制度+科技:从软性约束到硬性监督

要重视制度设计,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的全过程。加强制度建设,是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的关键措施和根本保障。一是要紧紧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具体实施执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监督制约制度,切实做到权力运行有制度可依,违反制度必究。二是要围绕以上领域制定科学规范、责任明确、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从流程上有效预防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三是要建立健全党务、政务、行务公开的“三公开”制度以及相关监督考评制度,建立“三公开”协调联动机制,让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监督力。

要突出防控重点,加强权力运行和业务操作流程的监督制约。强化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要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抓好“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干部选拔、集中采购、基建工程、考核评比等重点领域的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要把掌握决策权、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考核评比权的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行政审批、集中采购、基建管理和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负责从事重要业务操作特别是资金流业务操作最终审批权等要害岗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规范用权行为,严格业务操作,切实加强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三是要突出重点环节。紧紧抓住“三重一大”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涉及资金财产管理操作等重要业务活动,规范并固化权力运行和业务操作流程,优化相关运行程序,规范约束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要注重防控流程,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前期预防,就是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可能出现的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操作等方面的风险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前期预防主要靠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方式进行。中期监控,就是要对领导干部和要害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制度执行、机制落实、权力运行与业务操作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期处置,就是要结合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问责整改等措施,防止发生腐败问题,避免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演化为现实的廉政案件。这三个环节应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在摸清岗位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坚持监督与管理相结合,防控与业务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强化过程管理,实现流程“无缝对接”,筑牢防控“三道防线”。

要求运用科技手段,推行“制度十科技”的防控模式。要加快推进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建设,逐步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实现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逐步从“有情的人脑管理”向“无情的电脑管理”转变,权力监督从软性约束向硬性监督转变,风险防控从静态、松散向动态、精细转变。要充分利用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集中采购、基建管理、信访举报、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公开”监督等全方位的综合监控网络系统,推动并实现各系统、各部门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监控网络有序连接、资源共用、信息共享。要运用“制度十科技”的有机融合,把制度规定固化为计算机程序,通过公开审批权限、办事流程,对各权力运行、岗位风险、制度执行等进行动态监控,做到系统操作事先预警、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异常动作自动锁定,确保制度执行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取得“制度十科技”防控廉政与职务犯罪风险的综合效应。(雷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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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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