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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设表示忏悔的同时,也称自己“在任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过记者深入采访发现,汪建设的“苦劳”却有另一层含义,忙着搞房子、弄车子、帮孩子、谋位子、“办”案子——

原黄山市委常委汪建设:岂能如此“五子登科”

2014年01月16日14:19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岂能如此“五子登科”

汪建设出庭受审

搞房子、弄车子、帮孩子、谋位子、“办”案子,他也算是“五子登科”了。郭山泽/漫画

汪建设现年57岁,原是安徽省黄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厅级),更早前其先后担任黄山市所辖的黟县城建局局长,休宁县县长、县委书记,黄山市屯溪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山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2013年10月15日,汪建设因犯受贿罪,被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汪建设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一审判决认定,1987年至2012年间,汪建设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506万余元、美元1.31万元、欧元0.5万元、港币1.6万余元,受贿总额共计折合人民币达520余万元。记者注意到,法院认定汪建设受贿的财物,不仅有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和购物卡,还包括名表、名字画、玉器首饰、冬虫夏草以及汽车、房产等等,可谓琳琅满目。

搞房子:揣着明白装糊涂

黄山市屯溪区康乐三路41号某室,是汪建设在屯溪区的一处房产,为黄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商黄小兵所奉送,也是汪建设及其家人所拥有的四套住房中的一套。

2000年11月,汪建设从休宁县委书记的任上调到屯溪区任区委书记之初,一直住在新安江宾馆。不久,汪的妻子李霞也调到屯溪工作,一家人感觉住宾馆很不方便。

一次,黄小兵请汪建设吃饭,饭后送汪建设回房间,当看到汪建设的房间很凌乱时,黄小兵便说了一句“你居住的环境太差了”。汪建设就问黄小兵有没有房子,黄回答说正好有一套房子,就在新安江宾馆隔壁,“你去看看,如果满意你就搬到那边去住”。汪建设当即就去看了这套房子,看后很满意。黄小兵便把这套房子的钥匙交给了汪建设,不久汪建设一家就搬了进去,当然他也没提给钱的事。

到了2004年,汪建设提出要将这套房子买下来,黄小兵表示同意。对于这套面积139平方米、市价每平米1100多元的房子,当时双方商谈的价格在10万元左右,但汪建设表示现在没钱,让黄小兵先把该套房子过户到其女儿汪丽名下。黄小兵二话没说,就安排公司工作人员出具了购房合同,开具了购房发票,并且把公司账目做成汪建设已经交过钱的样子。

由于这个房子楼下开了不少大排档,晚上比较吵闹,油烟也比较大,所以汪建设住进去之后觉得并不满意。2003年夏日的一天,汪建设向黄小兵谈起了这一“苦恼”,黄小兵当即表示,他在黄山市新安广场小区还有一套江景房,带阁楼的,“你要是看中了就搬到那边住”。汪建设赶去一看,230多平方米,市场价格也不贵,当场就决定要了,但却没提去交什么房款。没几天,黄小兵就吩咐手下把房钥匙给送了过来。不过,汪建设此后始终没有搬进去住,而是堆放一些家里的杂物。直到2012年3月9日被安徽省纪委“双规”前,汪建设才让妻子李霞通过他人将该房钥匙还给黄小兵的妻子。

据办案机关估价鉴定,这两套时价共30.8万余元的房子,到2012年12月已升值到160万余元。

除了上述两套房产,汪建设在2003年还“相中”了浙江商人张自强开发的屯溪区秀水豪园连体别墅里的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虽然汪建设的妻子后来相继支付了26万余元的房款,但汪建设最先却以借款的形式从张自强那里拿了10万元作为首付款。

到了2010年,汪建设的女儿汪丽要在上海买房子,汪建设便通过张自强,以150万元的价格把这套房子卖了。仅这套房子,汪建设就赚了120多万元。说到汪丽在上海买房,不仅其购房的5万元定金由黄山市某物业集团公司的老板李军买单,甚至后来装修也有不少老板“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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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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