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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案围观法治中国 2013年“反腐”成首要关键词

2014年01月07日13:42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以个案围观法治中国

人们通过对影响性个案的观察,来判断公平与正义,反思制度与价值。而借助个案的载体,司法也在回应社会关切中,弘扬法治天下的理想与信念

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影响性个案构成法律改革和司法实践的窗口,其中既纠结着舆论与司法的复杂关系,也凝聚着民间社会推动法治的能量。回顾2013年,从公开审理的贪腐大案到搅动舆论的热点案件,都承载着公众对司法的关注和对法治的希望。人们通过对影响性个案的观察,来判断公平与正义,反思制度与价值。而借助个案的载体,司法也在回应社会关切中,弘扬法治天下的理想与信念。

司法反腐没有止境

打量2013年的影响性个案,“反腐”成为首要的关键词。从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到刘铁男、李达球、倪发科等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从“表哥”杨达才、“房姐”龚爱爱相继受审,到雷政富“不雅视频”案、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的喧嚣一时,个案背后的反腐逻辑日渐清晰:司法机关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既彰显了中央加大惩治贪腐的坚定决心,也为司法赢得了广泛的公信力。

在司法反腐的个案中,薄熙来案无疑具有历史性意义。因为对这一个案的司法审判,在形式上破除了民间对权力反腐的迷信。无论是诉讼程序还是判决结果,都向社会传递出强烈的法治信号:无论官位多高、权力多大、案情多敏感,只要触犯国法就必然要受到司法的正当化追究。我们看到,“刑不上大夫”真正走进了历史,而对被告人正当诉讼权利的保护,更凸显出现代刑事司法的文明与理性。

网络反腐继续发力。“表叔”案经历了网络曝光——纪检调查——司法追责三个阶段,被视为近年来网络反腐的又一典型案例;而“房姐”案虽然最终结果与“房”无关,但司法审判指向了公权体系内的不端与违法。其实,“名表”与“房产”的个案背后,折射出公共社会对于财富聚集不公的焦虑,对于权力参与财富聚集的担忧。而这种社会心理,反映的乃是一个时代法治的健全与否。

同样引人焦虑的还有法官的职业伦理。一次私力维权的绝地反击,开创了侦探式反腐的成功范例,上海法官“集体招嫖”案,给2013年的舆论投下一枚重磅炸弹。人们对法官招嫖案的集体关注,也是因为社会对司法不公和腐败的极大不满,这种焦虑借由偶发性的个案而找到了出口。其在引发人们对法官腐败的贬斥与忧虑之余,也勾连起类似“侦探式反腐”的诸多法治辩题:在当事人隐私权与公众监督权之间,究竟如何选择并恰当均衡?

对于腐败治理而言,司法或许只是治标之策,但这种治标一旦构成常态化,不仅能够为“治本”赢得时间,更是构成法治治腐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前8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617件、30938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3.8%。其中,大案占立案总数的80.8%,要案占立案总数的5.7%。临近年末,中央反腐力度丝毫未减,随着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杨刚被查,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有17位省部级官员落马。

一年来,诸多腐败个案进入司法程序,共同组成一幅反腐的法治图景。以往,司法反腐之所以难获好评,主要是人们对“运动式反腐”的担心。如果司法对权力腐败的犯罪行为治理,不是建立在严格无疏漏的法治思维上,而是根据形势或领导人的偏好时紧时松,那么反腐的个案就很难起到治理的功效。而回顾一年来反腐沉甸甸的业绩,我们或许不能单把眼光盯在落马官员的职务或数量上,更值得期待的是,在这些密集个案的背后,我们能够挖掘出一条法治反腐的道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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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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