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论别人送钱的花样有多少,关键是自己放松了党性修养,在金钱利益面前放弃了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底线。
常常被噩梦惊醒2013年5月10日,因在工程招投标及管理中涉嫌受贿,我接受了组织调查。在组织的帮助和教育下,我回顾自己的人生及工作历程,深刻查找原因。
2007年至2013年,我担任乐至公司总经理期间,因为修建全区安置房,手中工程量大,建筑业务多。在与一些公司老板的接触和交往中,我利用一把手的权力,直接或间接为部分单位和老板提供方便,主动或被动地为其提供谋取利益的机会,同时也非法收受他人送的礼金,涉及金额巨大。虽然有一部分已退还或上缴,但也有一部分因自己装修房子和为父亲治病以及日常应急开支了。后来,我筹借了24.5万元上缴,但至今还有很多钱没有上缴。
我认识到,我的错误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损毁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深知,自己的错误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之所以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主要是近年来放松了党性修养和学习,忘记了一名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遵守的基本要求和准则,在思想上放松了要求。
这些天来,我常常被噩梦惊醒,悔恨的眼泪湿透了枕头。我对所犯的错误感到羞愧、悔恨、痛苦。我的错误让去世一年的老父亲难以安息;让老母亲病体雪上加霜,晚景凄凉;让妻子伤心欲绝,要独自赡养老人和抚育不满3岁的女儿;让因父母离异深受打击、体弱多病的大儿子又失去了父爱;让曾经以我为荣的兄弟姐妹羞愧难当,他们多年来的心血和汗水白流了……
回想过去,面对现实,痛定思痛。在组织调查期间,我主动交代了所犯错误。下一步,我一定主动配合组织的调查,积极退还赃款,进一步反省悔过。同时,也恳请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必将用余生来报答社会,补偿以前犯下的错误!(俞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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