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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然失色的“彩虹”

江苏省睢宁县魏集镇党委原书记蔡虹腐败案剖析

2013年12月13日14: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黯然失色的“彩虹”

套取资金,放纵贪婪悔已晚

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洪水猛兽便会纷至沓来。

为了实际控制每年上千万元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补贴资金,蔡虹安排“心腹”王武义全权负责工程的监管工作,其他人不得插手,资金拨付也由王武义审批,王武义直接对蔡虹负责。

就这样,在蔡虹和王武义的暗箱操作下,魏集镇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工程谁干她说了算,工程可以先开工再补招投标手续,有的工程甚至连施工合同都没有。

手握实权的王武义自然懂得投桃报李,逢年过节都会给蔡虹奉上过节费若干,从未间断过。当然,这钱不是王武义自己的,而是安排镇国土所所长卢永生和会计董玉团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补贴资金中虚列工程款套取的资金。

每次给蔡虹送钱的同时,王武义和卢永生、董玉团三人也会每人拿到1万元,且美其名曰“发奖金”。蔡虹虽然知道这是公款,但每次都欣然笑纳,并安排把手续做好。就这样,四人在3年间从专项补贴资金中套取45万元,其中34万元用于私分,蔡虹分得13万元。

经查,蔡虹在任职魏集镇党委书记短短三年时间里,收受贿赂、贪污公款,疯狂敛财160多万元。她来者不拒、放纵贪婪,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甚至连正常的干部提拔她也要雁过拔毛。

除蔡虹外,王武义、卢永生、董玉团也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起在睢宁引起强烈反响的魏集镇腐败窝案串案落下帷幕,查办此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链接:

蔡虹,女,1966年生,江苏睢宁人,案发前系睢宁县魏集镇党委书记,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2013年11月25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蔡虹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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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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