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石嘴山城建局两干部受贿滥用职权一审获刑

城建局长借审批政府工程款之机雁过拔毛

申东

2013年11月29日07:27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城建局长借审批政府工程款之机雁过拔毛

政府在建工程完工后,建设方本应迅速向开发商支付工程款,但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原局长邓新怀却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延长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以致开发商为了拿到工钱不得不“打点”一番。

法院审理查明,邓新怀先后多次收取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标公司、建筑公司的好处费逾223万元。邓新怀的副手安自宝在任副局长期间,也先后多次收取多家公司的好处费和购物卡累计达54.8万元。除了受贿,两名被告人在明知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得减、免、缓的情况下,擅自利用手中权力审批多家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公司缓缴基金,致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邓新怀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4万元;判处安自宝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正副局长“生财有道”

法院审理查明,在邓新怀担任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石嘴山市上马了多项政府工程。这些政府工程完工后,一些开发商为了尽早拿到工程款,便纷纷向手握工程款发放凭证审批大权的邓新怀行贿,石嘴山市宏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某便是行贿者之一。为尽早拿到工程款,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罗某先后4次向邓新怀行贿共计100万元。

另外,银川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经理马某,为讨要工程款,也在2008年至2011年4年多的时间里,先后7次向邓新怀行贿55万元。为了与邓新怀搞好关系,马某在得知邓新怀买了一辆丰田汉兰达轿车后,出资23万余元为邓新怀支付购车费。

公诉机关指控,为了掩盖犯罪所得,邓新怀将受贿所得100万元以其外甥胡某的名义存到银行,其购买的汉兰达轿车也是以外甥的名义购置,就连一套价值18万元的商品房也在其外甥名下。案发后,邓新怀上缴了全部受贿所得。

作为邓新怀的副手,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安自宝在受贿方面另有一套——相比邓新怀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受贿金额,安自宝每次受贿金额并不大,受贿手法可谓细水长流。

2010年6月,为感谢安自宝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湖春天工程决算审核时给予的帮助,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某向安自宝行贿6万元。这是安自宝收受钱财最多的一次。

据公诉机关指控,安自宝经常去工地检查工程安全质量,开发商为了让安自宝在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质量时少挑毛病、少处罚,纷纷送上好处费。经查,先后有20多家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向安自宝行贿。法院审理查明,安自宝先后收受现金、购物卡共计54.8万元。案发后,安自宝上缴了全部受贿款物。

滥用职权损国家利益

除了受贿,邓、安二人还滥用职权,违规审批。

公诉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0年期间,邓、安二人违反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制订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办法》的规定,擅自审批石嘴山市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1家建设单位的12个施工项目,违规允许开发商缓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共计169万多元,其中,安自宝擅自审批宁夏荣达房地产公司永乐园三期工程缓缴墙改基金104万多元。

庭审时,公诉机关出示证人证言,证实邓、安二人明知墙改基金不能缓缴,仍在未召开局长办公会的情况下,批准11家建设单位缓缴墙改基金,给国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在庭审中,邓新怀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滥用职权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辩称其擅自审批相关企业和单位缓缴墙改基金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同时,11家单位和企业也均与城乡建设局签订了缓缴墙改基金的协议和付款计划,如果建设局采取行政或法律措施的话,可全部清收所有缓缴的基金,不应视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法院经审理后,未采纳邓新怀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大武口区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两名被告人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批准企业缓缴墙改基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大武口区法院综合考虑邓新怀具有自首情节,安自宝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案发后将受贿赃款全部上缴等情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邓新怀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4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4万元。安自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