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东
□说“法”
预防腐败尤须制度建设
多年来的反腐实践证明,有权力的地方,就有可能滋生腐败。要打破这一怪圈,惟有推进依法行政、用制度制约权力。石嘴山市城建局正副局长双双落马,足以说明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诸多事项均由领导说了算。毫无约束的权力给个别领导干部以敛财的机会,也将滥权的领导干部送进牢笼。惩治腐败,需要法治、需要制度;预防腐败,更需法治、需制度。通过制度预防腐败,不仅是指具体而明确的防腐设计,更多的在于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健全自身工作制度,通过严谨、明确的办事制度,给权力装上一道预防腐败的“防火墙”。(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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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利用职务之便,6年内索贿受贿、非法敛财达5500余万元。近日,备受关注的陕西“小官巨贪”侯福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11月21日,侯福才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渭南市祥和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本人实际控制。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侯福才在担任渭南市城乡建设局(2010年更名为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期间,为了牟取私利,借技术咨询公司的名义,以收取所谓“担保、咨询服务费”为由,先后向45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2191万余元。此外,侯福才还对338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