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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科研人员为什么成了学界“老虎”

王丽丽

2013年11月26日07:24   来源:检察日报

学术大佬贪污科研经费 张浩/漫画

■今年以来,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系主任——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顶尖科研人员,接连传出因贪腐被调查的新闻,暴露出科研经费分配、使用与监管中的诸多薄弱环节。

■依法加大对学术腐败的惩治力度,对任何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现象都实行“零容忍”,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查处。

由于国家在科研经费上大量投入,一定程度上使高校、科研院所成为巨大经济实体,而腐败就在昔日的一方净土滋生蔓延。

10月29日,北京市某知名高校教授张某贪污案被提起公诉,这名47岁的工科教授因涉嫌贪污科研经费出庭受审。

他是在10月24日科技部部长万钢等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专题询问后,记者所查到的一名因贪污科研经费而走上被告人席的教授。

名学者

接连被曝贪占经费

清净的象牙塔,贪腐犯罪隐匿在何处?

近年来的情况显示,起初不断进入反腐视线的,是校长、院长、会计、统计员、管理员、采购员,这些人身处高校中各类管理、行政岗位。而像“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公款2亿只为讨好情人”的新闻报道,就曾在2004年轰动一时。

北京市海淀区是我国高校、科研院所最为密集的区域,有39所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中国科学院41个研究所。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统计2005年至2012年立案侦查的高校与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情况,发现涉罪人员遍及图书馆、博物馆、餐饮部、制服房、留学生办公室、装备处、财务部、教材科、外宾招待所、加油站、车队、卫生科等40余个部门。

不过,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学术大腕、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系主任,甚至是候选院士——这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科研人员,尤其是学术界的大佬、知名教授在全国范围内不断传出被查消息。

今年元旦前夕,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原主任段振豪有期徒刑十三年。

案发前的2011年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该年度候选院士名单,源于他在地球科学领域研究成果显著,在国际上影响较大。他是国际地球化学最高奖(哥德斯密特奖)评委,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地球深部碳探测)共同主席。

2011年7月,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国科学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将其移交司法机关。据报道,2002年至2011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段振豪和他的秘书车春兰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复印装订费、租车费、劳务费,骗取科研经费100万余元。段还伪造虚假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票据报销,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段振豪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段振豪上诉后,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在段振豪领到一审判决后不久,据权威媒体报道,今年3月,又一位学术大佬、原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走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庭。

陈英旭是中国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知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陈英旭出事,源于他2008年正式接手的“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以下简称“苕溪课题”)。“苕溪课题”隶属于迄今为止我国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苕溪课题”总经费高达3亿余元,其中国家拨付经费1亿余元。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余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如果这一指控被认定,将可能创造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

而文章前面所提到的张某,贪污经费手段也与前述两位大牌教授如出一辙,一是用虚假发票报销,二是编制假合同、假预算套现。

生态链

师生、助理、会计一起腐败

参办过“象牙塔”内多起贪贿犯罪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告诉记者,科研经费大量投入使高校、科研院所成为巨大经济实体,腐败在昔日的一方净土滋生蔓延。

在我国,以课题项目制组织科研的模式运用普遍,只有申请课题成功,才能获得经费资助。由资深教授、学科带头人等担任的课题组长,在科研项目申请和科研活动中起到了核心作用,不少课题组长一人对课题的人财物说了算,在粗放的监管体制之下,其权力过于集中极易导致腐败。

和段振豪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车春兰,是中科院的一名学科组秘书。车春兰不仅帮助段振豪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复印装订费,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使用虚假票据报销租车费、劳务费、差旅费,骗取科研经费17.85万元。

陈英旭利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套取科研经费。而两家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陈英旭的博士生杨尚源、王云龙。

罗猛告诉记者,海淀区检察院此前查办的一起科研腐败案,课题组负责人谷某曾任林科院林木种质资源研究室主任,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谷某与相关协作单位签订虚假“子课题协议”,将节余的课题经费先拨付给子课题承担单位,再从相关单位变现后返回,共获返款80余万元,用于课题组报销一些日常工作中不方便开支的消费,以及作为福利费用分给课题组成员。

围绕科研经费与课题负责人,一些教师、学生、会计、科研助理等形成了隐秘的腐败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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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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