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空壳公司,短短几年就吞进400万元的国企股权,造成上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而其幕后操手就是国企高管徐阳。昨天,西城检察院通报了这起特大、复杂案件的详情。
拖了一年国企终于报案
2011年,西城检察院接到从最高检察院层层交办下来的一起复杂案件。
“光举报材料就有22本,每本150多页,里面的内容错综复杂、扑朔迷离。”该案主要承办人、有着20年反贪经验的李怀玉检察官告诉记者,举报单位早在一年前就发现总经理徐阳贪污国有股权的事实,并一直进行追缴。然而徐阳总是编造各种理由,拒不交回股权,最后干脆买断工龄,断绝了与该企业的关系。
李怀玉仔细分析举报材料,前后看了半个多月,做了几乎一本笔记,终于把十几家公司相互之间的投资、持有股权的凌乱关系梳理出一个概况。“简而言之,徐阳就是把国企的钱借给其控制的空壳公司,然后再利用这笔钱反收购国企股权,最终把一家资本雄厚的国企变成了‘私人企业’。”
公款借私企终于“蛇吞象”
2001年9月,国企海建公司出资90万元,另一家国有参股企业国凌商务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成立海宏人力公司,徐阳为总经理。2002年,由于一些原因,海宏人力公司部分股权被法院冻结,徐阳为继续把公司控制在自己手里,考虑引入一家新公司控制股权,但是这家公司表面上又不能与自己有关系。于是在2003年6月,徐阳找到朋友胡某,指使他投资成立东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某,但由徐阳实际控制。
东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但注册资金全是借来的,注册验资完毕后当天就全部归还,也就是说,东华公司是分文没有的一家空壳公司。
2003年10月,在徐阳的指示下,海宏人力公司以借款名义转给东华公司11万元,东华公司收到资金后,马上以其中的10万元购买了国凌商务公司在海宏人力公司的全部股权。
2004年2月,徐阳又私自挪用海宏人力公司70万元借给东华公司。东华公司用该笔款项归还了海宏人力公司第一次出借的11万元,并用余下的资金继续收购海宏人力公司股权。
几年间,徐阳先后4次从海宏人力公司挪用了160万元资金出借给东华公司,而东华公司除了向海宏人力公司投资获取股权以外,没有任何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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