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玉堂村民小组3名干部受贿10万元,帮一名商人侵占农民155万元征地补偿款。记者7日获悉,澄迈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3名干部以受贿罪判处不同刑罚。
经查,1993年间,澄迈县信托投资总公司委托陈某印代征玉堂村民小组108亩土地,此后征地协议未能履行。2011年12月,澄迈县拟征用玉堂村民小组约44.42亩土地,这些土地包含在陈某印1993年代征的土地中。陈某印得知此消息后,便找到玉堂村民小组组长王某积帮忙,并承诺事后给予好处费。此后,在王某积、出纳员王某山、会计王某祥的帮助下,陈某印获得155万元征地补偿款。(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林玥 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