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焦点之二
非法经营还是串通投标?
昨天,控辩双方对于丁书苗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展开辩论。
辩方:
丁书苗行为是串通
丁书苗的律师认为,丁书苗的行为模式是向刘志军递条子,至于中间人如何与投标企业谈,丁书苗并不清楚。其行为本身不是经营行为,而是串通,应为串通投标罪。目前也无法律规定,对丁书苗这种的行为要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据悉,该罪名最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非法经营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在5年至15年刑期间量刑,同时将面临巨额的财产刑处罚。
此外,丁书苗的律师提出,丁书苗的违法所得中有4.7亿余元用于慈善。但目前全案扣押财产达36亿余元,对于合法财产应解封并返还。
检方:
实质是买卖中标权
公诉人称,丁书苗违反国家规定,以有偿运作方式,帮企业中标,其行为就是将铁路中标权进行买卖。丁书苗非法经营的范围,涉及全国十几个省市自治区,涉及的中标标的额共1858亿多元,其本人获得数十亿的经济利益,非法经营行为特别严重。
对于丁书苗的捐赠,公诉人认为,其违法所得被用作公益只是关乎赃款的去向。丁书苗有3亿余元的捐款是在得知自己被调查后捐出。对扣押冻结的财产,其权属确认要交给法院,非法经营犯罪判决时要处以罚金,可能涉及合法财产,因此要继续扣押冻结。检方认为,丁书苗能如实供述罪行,且其犯罪的不正当利益和违法所得已追缴,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交易·敛财
操纵中标57个获20多亿
上世纪80年代,丁书苗开始经营煤炭运输。1998年,她来京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刘志军,又做起了“倒卖车皮”的生意。后刘志军大力发展高铁,丁书苗的生意也涉足高铁工程,并一路风生水起。2010年12月24日,丁书苗的女儿被北京警方抓获归案。很快,她供出了母亲丁书苗。2011年初,当丁书苗被警方控制后,幕后推手刘志军浮出水面。由此,也拉开了铁道部系列腐败案的序幕。
帮23家公司中标57个
据知情人介绍,过去在铁路工程招标过程中,通过中介拿工程的现象由来已久。经人介绍,丁书苗结识了不少这样的中介,她让对方去找投标企业,中介直接和投标企业接触。起诉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他人,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刘志军等人的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为1858亿余元,丁书苗等人从中收取中介费30多亿元,其中丁本人非法获利20余亿元。
刘志军看中丁书苗听话
“每次委托人找我帮忙,都是把投标的单子给我,说好给我2%至2.5%的中介费。”据丁书苗说,有些投标公司得知她与刘志军关系好,主动找到她。还有的她本人没有接触,是通过他人去接触企业,中介费由他们自己商谈,对方拿多少她也不清楚。整个过程中,都是单线联系,各做各的。
检方提供了多名证人的证词,证明刘志军违反规定,向下属指使,在某个项目某个标段,重点照顾某些企业,以帮助丁书苗中标铁路项目。据悉,在这57个项目中,有53个是由刘志军打过招呼的。
刘志军之所以选择与丁书苗合作,看中的就是她的可靠与听话。然而,尽管他一再叮嘱中介费不能直接打到丁书苗的公司,但仍有一家中标铁路项目的大型国企将数千万元中介费直接打给丁书苗,结果被有关部门发现,导致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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