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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利用“局长哥哥”身份牟利获刑

凭借官员影响力受贿现象亟待重视

 

2013年09月16日10:36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凭借官员影响力受贿现象亟待重视

难逃法网恢恢

2010年12月19日,湘海公司与尖峰岭林业局签订了《森林抚育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326.988万元。合同签订后,周家贵第一时间告知了陈升文,并表示,工程款一到账立即兑现好处费。

2011年1月,尖峰岭林业局分两次将298万元工程款拨付给湘海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周家贵电话告知陈升文工程款已到位,并分两次将40万元汇入其妻子的银行卡内。

“我只是找自己哥哥说了句话,又没帮什么忙,难道这也算犯法?”东窗事发后,陈升文避重就轻辩称。

“当然是犯法,而且已经构成了犯罪。如果你不找你哥哥帮忙,周家贵的公司能中标吗?他的公司拿不到工程,能给你40万元好处费吗?”面对办案人员的连串发问,陈升文哑口无言。最终,他交代了自己收受40万元好处费的全部过程。

2012年7月3日,陈升文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2013年5月7日,秀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陈升文有期徒刑5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 邢东伟 实习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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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英(化名)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处李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家住自贡市自流井区的李英,2012年年初退休在家,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李英利用丈夫在自贡市某局担任党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所产生的影响力,违规为钟某办理了他人的请托事项,为此,李英收受钟某贿赂45000元。

□说“法” 反腐倡廉领导干部需管好身边人

根据近年来的反腐实践看,官员亲属处于监督盲区,很容易为腐败行为打掩护。一些官员亲属法纪意识差,容易成为腐败“帮凶”。目前,领导干部“身边人”参与作案,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

古语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领导干部应以此为戒,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腐败和自身的利害关系,管好身边人,保证自己的工作不让亲属乱插手、插乱手,防止“后院”起火,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邢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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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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