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不了可辞职”其实属于常识
与其说“受不了可辞职”是在表明一种态度,不如说是在强调一个常识,既可以将其看成是对公职人员所说,也可以看成是对其他社会成员所言
有网友说,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对此,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的答复是:“你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正如网友说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如果因为这而要求退党、辞职,我想不会有人挽留”(7月30日新华网)。
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非新鲜事,婚宴不超30桌、婚车不超8辆在很多地方早已实施。虽然执行的效果不佳,规定未能得到严格的落实,但不能因此否定规定本身的合理性。如果不能达成广泛的共识,厘清“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关系,就很难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效用,不利于为规定施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有人认为红白喜事乃人之常情,甚至连具有监督职能的人也难以幸免。前不久,河北省贫困县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树旺,被人举报利用嫁女的机会,大操大办敛财。对此,沽源县纪委一白姓副书记称,这种情况在沽源很常见,“女儿出嫁肯定要请上亲朋好友”,这在当地是一个习俗。如此不难看出,“人情需要”具有很深厚的基础,并因此左右了很多人的常识判断,以至于忽视了不大操大办属于公职人员的一项职业要求和责任。
诚然,官员也是人,当然也要“食人间烟火”。但作为公职人员,其行为又不能与普通人等同起来,应受到严格的限制,否则何以“将权力关进笼子”?处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是习俗,勤俭节约也是习俗,对此,“请客是习俗”应当辩证地看,禁止公职人员大操大办,既是廉洁自律本身的要求,也是用良好的示范作用带动和引导全社会文明、节俭婚丧习俗形成的现实需要。
事实上,对于公职人员我们不是要求太严,而是太宽。以“人情需要”和“礼尚往来”作为挡箭牌,一些腐败行为就此被轻易放过。比如逢年过节的收红包现象,比如单位内部的迎来送往,这股风气不仅破坏了政风,也影响了民风,使得人情需要这一社会陋习始终无以得到改变。由此可以说,官风应当为此承担很重要的责任。
即便从国际政治伦理上看,公职人员的行为受到约束,其权利受到限制都是一种惯例。以财产公开为例,在很多国家,一个人若想做官就必须保持“透明”,从家庭背景到财产几何,都得向公众全部公开,其个人隐私也会被曝光于众,因为这是其应承担的基本义务。相反,对于其他社会成员的权利,则是给予最大的保护,比如普通个人的财产和家庭背景,应当成隐私全面保护。
于此而言,与其说“受不了可辞职”是在表明一种态度,不如说是在强调一个常识,既可以将其看成是对公职人员所说,也可以看成是对其他社会成员所言。对于权力的监督,就是要避免官员的权利转化为权力,并最终导致滥用。现实中,正是因为对公职人员要求过软,尺度放得过宽,才给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故而,无论从权力伦理的要求,还是社会风俗的需要,“受不了可辞职”都应成为认识基础和行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