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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品转向医疗器械从采购领域向业务科室蔓延 从个人受贿“升级”为集体受贿

检察官披露医疗腐败三大新趋势

2013年07月29日07:2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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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察官披露医疗腐败三大新趋势

医疗器械采购已成重灾区

虽然在采购医疗器械时要遵照科室主任的意见,但医疗器械议价和采购款项结算的大权仍然握在采购部门的手中,最终价格的高低由该部门在医疗器械最高限之下“灵活掌握”。于是,医药公司就把逐利的目光投向了医疗器械领域,导致这个领域成为了腐败“重灾区”。

徐州市某医院骨科汪广明等人案发后,该医院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立即在系统内部开展了全面排查,清查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问题,该医院医药器械管理处采购科科长朱真龙涉嫌受贿的事实随之被揭露出来。2011年5月12日,该院纪委将朱真龙涉嫌受贿案移送检察机关。

朱真龙年过五旬,自1999年起开始担任某医院采购科科长,负责医院药品、医疗耗材采购。2005年医院下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负责相关采购,朱真龙先后担任了该公司药品采购部经理。但事实上,采购科和医药有限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2006年年初,向汪广明行贿的朱建国结识了朱真龙。为了推销药品、方便结算货款,朱建国从2006年到2008年年底,仅逢年过节就送给朱真龙购物卡1万元、现金2000元。然而,这些并没有打动朱真龙,其在和朱建国商谈医疗器械价格时仍照常压价。

2008年年底,朱真龙对朱建国提出,自己要在南京买房,委婉地提出希望他帮助周转一下。朱建国二话没说,第二天就给朱真龙送去5万元。打这以后,双方在商谈价格时,对朱建国的报价,朱真龙杀价的力度明显降低。2009年5月,朱真龙房子装修时,朱建国又主动送去5万元。

朱建国只是向朱真龙行贿的众者之一,随着检察机关调查的深入,一个个贿赂的事实逐一浮出水面:供应商刘金送了3.5万元、河南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姚小明送了2.5万元、安徽某医药公司业务员王新送了1.6万元、安徽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孙明东送了1.6万元。

据检察机关查明,从2002年末至2011年初,朱真龙在担任某医院采购科科长、下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经理期间,在采购耗材价格谈判和付款环节,共收受10余名供应商贿赂26万余元。2011年11月11日,朱真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腐败新格局”原因有四

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卫东认为,医疗腐败屡禁不绝,直至今日出现“腐败新格局”原因有四:一是“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亟待改革;二是医院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经营,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三是医务人员普遍待遇不高,寻租现象滋生;四是监管乏力。

据韩卫东介绍,2009年后,国家对规定的药品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也不能超过15%,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药品贵的问题,但是以药养医的格局并没有变化。目前公立医院的收入80%以上来源于药品、器械(耗材)销售。

“大型公立医院掌握着垄断性的医疗资源、掌握着患者群体、医药和器械处方权、药品供应采购权,当医院从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变成经营主体后,就用垄断资源来进行市场经营,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两种身份于一身,违背了‘政企分离’这一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腐败必然滋生。”韩卫东说。

“工作在临床一线的普通医生月收入也就3000多元,但人少事多,劳动强度非常大,甚至有时半夜在家睡觉,突然来个电话就得赶回医院。很多医生所付出的劳动和获得的回报不成正比。”来自发案单位某医院骨科的一名医生说,这也导致医生群体面对纷至沓来的医疗回扣,心态失衡,轻易沦陷。

“看病问诊是个技术活,如果涉及到具体采购,更是个专业问题。就拿心脏固定器来说,目前常用的品牌就有十几个,哪个品牌、哪种型号更适合患者的个人情况,不是权威专家谁也不敢下结论,更不用说来判断这其中的采购有没有问题。”徐州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因此,对于医疗采购如何监管、用什么标准来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记者 马 超 通讯员 李春丽 孙丽品)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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