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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品转向医疗器械从采购领域向业务科室蔓延 从个人受贿“升级”为集体受贿

检察官披露医疗腐败三大新趋势

2013年07月29日07:2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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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察官披露医疗腐败三大新趋势

业务科室竟“集体下水”

据韩卫东介绍,以前医疗腐败多集中在个人腐败,偷偷摸摸,生怕被人发现。但在查办这一系列案件时发现,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确保医疗器械能够顺利打入医院各个环节,多方打点、节节送礼,继而出现了查获一名行贿人带出数名受贿人,查处一案牵出数案,甚至一个科室“集体下水”的现象。

在查办徐州市某医院心脏外科主任张明光受贿一案时,其行贿人王强还检举出徐州市某医院骨科主任汪广明受贿的犯罪事实。据王强供述,汪广明惟一不同于张明光之处就是,此人从不“吃独食”,所有回扣全科8名大夫平分。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徐州市某医院骨科在汪广明直接负责管理下,在引进、使用四肢钢板和脊柱耗材等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近百次在账外暗中收受徐州某医疗器械公司供应商朱建国给予的回扣共计200余万元,并按照一定的分配系数,将回扣分配给全科医生。

2011年5月,汪广明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对于全科共同接受回扣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认为这就是行业惯例,即使有些不妥,也是全科的事,甚至还天真地认为法不责众。

毫无疑问,所有的回扣、好处费等行贿款项都会由经销商以抬高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的方式摊入医疗成本,最终还是由老百姓埋单。据朱建国交代,一副四肢钢板出厂价只有1500元,卖到医院就变成了2700元,而用到病人身上已达3000多元。

2011年11月8日,徐州某医院骨科因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100万元,科室负责人汪广明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骨科其他7名医生的非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缴。同日,徐州某医疗器械公司以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朱建国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此外,行贿人王强还检举出徐州市某医院病理科主管人毕强盛(后移送他院查处,并于2011年10月28日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在引进、使用医疗耗材等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账外暗中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李明亮多次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并在病理科内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科室人员。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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