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某自称国家部委干部,通过网络先后结识两名女性,在发生性关系后又骗取财物。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批捕了门某。
2012年10月,门某通过一家社交网站认识了孙女士,他自称国家部委干部,并伪造了工作证件。孙女士一看,觉得门某是个“人物”,和他交往就开始越来越密切,还不到一个星期,门某就让孙女士租了一个房子,俩人在此频频约会并发生了关系。
同年11月份,门某称自己要揽私活儿挣钱,需要一台笔记本电脑,想让孙女士先帮他买了,自己以后按月还钱,并给她看了一张《职工全额集资建房合同书》来证明自己有房子,还钱是不会有问题的。于是,孙女士花8600元给他买了一台电脑,之后俩人的关系迅速转冷,觉得不对劲的孙女士要求门某把电脑还给她,可是门某不但不还,还要求孙女士再给他2000元钱。孙女士这才意识到遇上骗子了,随后报警。警方将门某抓获后,通过调查发现其还以同样方式行骗徐女士。
检方表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案中,门某冒充国家部委干部,以该身份与被害人交往,又骗取被害人财物。西城检察院根据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分别对其行为进行考量后,以涉嫌较重的招摇撞骗罪将其批捕。(记者 周鑫 通讯员 鞠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