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

“贪腐无复出可能”当成公务员管理惯例

舒圣祥
2013年05月21日08: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日前,全国多地表示将试行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似乎正成一股“潮流”。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此前表示,该部正就公务员聘任制制定相应办法,正在全国范围内试点。相关官员表示,一旦因贪腐等问题被辞退,聘任制公务员基本没有在公务员体系复出的可能。(《京华时报》5月20日)

  公务员聘任制虽是旧词,却总能成为新闻。20多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已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我国也早在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就将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后来又在《公务员法》中对此予以明确。比起公务员委任制、选任制,聘任制最大的特点就是打破“铁饭碗”,而不再是只要当公务员一天,纳税人就得负责养他一辈子。

  但是,对于聘任制实际所能起到的打破公务员终身制的所谓“鲶鱼效应”,恐怕不能有过高期待。一方面,聘任制大多仅限于城管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及一些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岗位,传统意义上有职有权的领导岗位,聘任制显然难以涉及。聘任制公务员相当于公务员中的“劳务派遣者”,比委任制公务员工作更累,一遇缩编减岗则成为裁员首选。所以,指望聘任制试点真正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目前还不现实。

  聘任制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如果发生渎职、贪污或其他触犯合同规定的违法问题,有关部门肯定会解聘并辞退相关聘任制公务员,并且基本没有在公务员体系复出的可能。相比之下,委任制公务员在免职后再度出山却是常态,这屡遭公众质疑:除了污点官员难道就无官可用?

  既然聘任制公务员“贪腐无复出可能”,为什么委任制公务员和选任制公务员却“凡被免职大多复出”呢?几年前,江西丰城市卫生局局长甘志华因为公款旅游被曝光而免职,可仅仅三天后,其又“复出”任卫生局党委书记。当地相关部门振振有词“从局长变成书记,当然属于处理。”“局长变书记”式的“处理”,不过是虚假问责。既然“贪腐无复出可能”,那么,所有的公务员都理应如此。

(责编:李源、姚奕)

更多关于 反腐倡廉频道 的新闻
· 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广州白云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健生涉严重经济违纪被立案查处
· 国企“天价招待费”拿什么自证清白?
· 广西柳州:纪委调查“掐灭红绿灯”事件 责任人被免职
· 安徽芜湖 :捂紧“钱袋子”  严把进人关
· 人民日报:“庸懒散软”,该彻底根治了!
· “财政饭”不能成“闲饭”
· 广东核查编制违纪违规问题 调查6种“吃空饷”
· 检察日报:发现“内鬼”岂能处分了事
· 山西运城市盐湖区开展德孝文化活动促风气改善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