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内鬼”在开展“假羊肉”市场执法调查前向农批市场通风报信,导致该市场一批假牛羊肉在查处前被转移至该市场管理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处理结果,多名涉事人员受处分,主要责任人被免职并记大过(据新华网深圳5月19日电)。
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制度越来越严密和严格,而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频出现,这暴露了我们的法规、制度在执行环节存在一些问题。此次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内鬼”事件,再次提醒人们,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确保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正是让百姓餐桌上逐渐“洁净”起来的关键所在。现在,这一事件的主要责任人虽已受到处分,但监管乏力、“猫不捕鼠”的问题是否就此得到了解决呢?情况也许未必如此。
首先,此次处理的依据是否仅仅针对几名涉事人员此次报信行为而作出?有关部门有没有彻查清楚,这些人是否之前也有过类似行为?是否因此而接受过被通知人员的好处?如果类似通风报信的行为的确是初犯,并且不存在收受他人好处的情况,免职、记过、训诫的处理或许是恰当的。但如果是早已有之并已形成某种利益链条,这样的处分显然就不足以惩戒这些报信人员了。遗憾的是,对于这一关键性问题,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有关主管部门已经进行了深入的彻查。
第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没有被充分激活?今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
《解释》的出台,为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有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规范支持。但是,如果行政执法环节暴露出的问题每每得不到彻查,或者彻查之后线索不能及时移转至司法机关,《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恐怕要大打折扣了。因此,建议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此次“内鬼”事件经过彻查之后,若发现可能存在职务犯罪行为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内鬼”通风报信的“渠道”有没有被彻底堵死?监管部门组织执法调查,工作人员居然向被检查对象通风,如此一来,执法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可想而知,“整个市场执法检查制度可能被架空”,也就不再是耸人听闻的夸张之论了。因此,如何在处理具体人员的基础上,有效补强工作机制中存在的漏洞,斩断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之间的非法利益链条,避免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再度发生,也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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