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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画公章”岂能成为证据?——云南富源农信社赵生权案件追踪

2013年05月02日11: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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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法律权威,自身不能违法

“二审法庭要求重新调取证据,说明这些证据的效力不足或有瑕疵。”李业顺认为,赵生权案并不属于大案要案,却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这说明了社会舆论不仅关注个人犯罪问题,也关注信用联社、司法机关行为是否合法。

“惩治违法行为必须手段合法,如果用不合法证据认定不合法行为,可能会错上加错,而法人单位和司法机关行为如果不合法,将会给人们作出一个不好的示范。”李业顺说。

李春光指出,新刑诉法明确要求,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如果“手画公章”证据不能作为合法证据在审判中使用,就应该重新调查取证,不能轻易做出裁判;如果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不够严谨,存在漏洞,应该予以纠正,不能贻笑大方。

高巍分析说,根据刑事诉讼法及两高规则的相关规定,据以定案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副本、复制件,但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专家指出,法治进步首先体现在严格遵守程序,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审慎对待每一个文书、每一个印章、每一个签名以及每一个可能成为证据的材料。惟其如此,才能捍卫法律的权威。(记者 王研)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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