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

广东茂名原国土局官员因受贿罪获刑5年

2013年04月27日08:13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在收受了10万元后,违规将71880.79平方米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形式予以登记发证,转至行贿人公司名下。而按规定,这些土地已改变了权属,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合计应缴纳规费300余万元,而事实上却只收取了测绘费1400元。

  记者近日得知,原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土地发证办公室主任邓钦才,因受贿罪获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李柯)

(责编:李源、权娟)

更多关于 反腐倡廉频道 的新闻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珠江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 涵养我们的“廉政文化”
· 广东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副局长受审 庭上承认受贿30万元
· 南京出台“11个一律” 官员11种作风问题将被严处
· 马旭明当选湖北宜昌市长 就职讲话承诺廉洁勤政(图)
· 邵阳两名干部肖绿美、曾纪尧涉严重违纪被调查
· 湖南桂阳县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门牌向社会公布
· 人民日报:不要忘了改会风
· 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扬接受组织调查
· 南车高管被曝开假发票“捞钱”官方称其已被停职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