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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危楼隐藏贪污大案 香港廉政公署出击

2013年03月29日13: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6座公屋问题严重!

由于偷工减料情况严重,房屋署密切跟进廉政公署对葵芳邨的调查工作,对900座楼龄逾5年的同类型公屋展开结构调查,结果有26座公屋被发现结构上存在极严重的问题,因此港督于1986年1月再度授权廉署免受特赦令的限制,全面彻查26座公屋事件。

由于事态严重,廉署接手调查案件后,马上成立了一个9人专责调查小组,部署调查策略,获委重任的调查小组全力以赴。有了此前葵芳邨调查的经验,小组成员面对范围牵涉更广的26座公屋问题,更感调查工作困难重重。

对调查小组而言,工作难度不在于案情复杂,而在于26座公屋均建于1964年至1973年间,距离展开调查的时间最短也有13年之久,涉及的人事已历几番更替。据初步资料显示,26座问题公屋共有9个总承建商,其中6个于1986年已结束营业。到什么地方追寻这些与案件有关的人?有关的文件是否仍存在?如果追寻到有关人物,他们能记得多少当年的事情?到哪里去寻找人证?这一大堆问题都如烫手山芋般摆在廉署调查人员面前。

“当时知道有机会参加调查26座公屋案,感到非常兴奋,案件当时很受社会关注,而受影响的人也很多,自知压力很大,挑战性极高。”范势楚回忆说。他是当时的高级调查主任,是9人小组的成员之一。范势楚表示,当时他还年轻,很有兴趣调查这案件,但另一方面,又害怕白费工夫,因为案件年代久远,要成功侦破它十分困难。

另一位9人小组成员,前总调查员史允善形容案件犹如一个死症(A dead thing),如何“起死回生”,廉署同事初时均不乐观。

工地上的交易

尽管案件难度极高,9人小组并未因此气馁,对任何一条有助于破案的线索都绝不放过。

小组的首要工作便是寻找曾参与建造26座公屋的机构与人员,包括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职员及监督工程的政府人员。翻阅档案、寻找记录成为当务之急。小组成员一口气从各部门借来了530个档案及合约,当中不乏“尸骸”累累的陈年记录。在这些档案中,提及的公司和人物多达915个。期间两名调查员于五星期内翻阅了503个人事及薪俸档案。小组还查阅了逾千个人口记录。据小组成员表示,他们当时连一个签名都不放过,因为每个签名都可能会提供一点线索。

取得基本资料后,调查人员全速展开搜查行动,约见有关人士。为搜集罪证,小组成员先后两次越洋与有关人士会面,足迹遍及美国、加拿大、英国、塞浦路斯、西班牙、新西兰及澳大利亚。然而贪污是授受皆错的罪行,再加上当时贪污成风,调查员即便能从茫茫人海中找到涉嫌的人物及证人,他们都倾向保持缄默。

虽然不少涉案人士在调查期间均坚称没有行贿或受贿,不过也有人在调查人员所提出的证据及事实面前承认收受金钱利益。一名涉案政府工程监督透露,自己虽然不知付款人是谁,但每次得款前都会有一个工地工人通知他钱放在哪一个工地的哪一处地方,他承认所得款项等同于他的月薪,就是当时的俗语所形容的“公开一份(收入),秘密一份(收入)。”

在另一些涉案人士的证供中,也指出在一些工地,每一个管理员都会每月定期收到相当于他们月薪的报酬。这类报酬有时每次是200至300元,也有指控称出现过数额高至2万元的交易。然而绝大部分曾收钱的人士均否认他们因这些利益而在工作上对承建商、分包商予以方便,他们坚称自己在工作上仍然是秉公办理。

虽然当年私下授受金钱在工地司空见惯,但也有政府人员坚决抵制这种不正当利益。一名政府官员在协助调查时透露,涉案承建商在一次他巡查工地时,刻意在巡查后载他一程,且在途中塞了一个放了现金的信封给他。这位官员坚决拒绝收受这种利益。另一位高级官员也说,在他来港履新不久,即有承建商试图送钱给他,结果被他痛骂一顿,之后在他女儿出生时,他又收到很多礼物,但他将其一一退回。

(摘自《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肃贪记录》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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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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