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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长杨晓超:每项“三公”支出具体口径应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表示,“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范围、内容需进一步细化
2013年03月08日08:35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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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24日,北京两会,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向代表们解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问题。资料图片/记者 薛珺 摄

  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推动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公务接待、公务车购置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7日上午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下午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三公经费”公开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让“三公经费”公开得更好?如何让老百姓看得懂三公数据?就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

  公开账目预算部门能更节俭

  新京报:“三公经费”怎么界定?具体标准是什么?

  杨晓超:此前“三公经费”并无明确财政科目,而是散落在各个项目里。随着公众关注度日益增高,2011年,财政部对“三公经费”设置了单独的预算管理科目,明确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这些都有统一标准,比如公务接待费是按照部门日常公用经费2%进行安排。一般公务用车按照20人不超过1辆配置;不同级别公务人员用公务车的排量、价格都有明确标准。

  新京报:现有“三公经费”的监管,有哪些措施?

  杨晓超:对绝大多数地方而言,有几个渠道。包括依法予以公开;实行政府统一采购;推行公务卡结算;审计和财政监督。

  公开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要强调公开本身,而是要求通过这种手段,实现管理规范,这已经对政府部门起到督促作用了。试想,如果一个部门的预决算信息有问题,那是经不起公开的。我们不能说,非得在公开的内容里找出问题,这才是加强监督了。公开这件事情,使预算单位在思想上、具体花钱时会有被监督的意识,以及节约意识,最终实现规范管理,把钱花好。

  新京报:其实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监督,促进管理。

  杨晓超:是的,不是为了公开而公开,公开的目的,就是让这些账目在大家的视线之下,这好比一个放大镜,大家都来看,预算部门花钱自然就能节俭一些。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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