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预算科目需完善
新京报:现有“三公经费”公开存在哪些问题?
杨晓超:财政科目上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2011年以来,财政部对“三公经费”预算科目进行了初步设置。但科目包含的内容与目前社会公众普遍理解的“三公经费”还有一定差异,不能完全准确、客观地反映党政机关的出国、公务用车管理等公务支出。比如根据科目要求,预算单位核算并公开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出国”,还包括参加对外国际交流、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申办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及参赛等。
财政部报告也提到了,现在一些部门还存在大手大脚、花钱浪费情况。比如公务接待,以前迎来送往多,到一个单位开会,中午到了就会吃饭。虽然规格有高有低,但依然会存在浪费问题,有较大压缩空间。
新京报:公车方面质疑声也比较多。有人说公车是领导用1/3;司机用1/3;家属用1/3。
杨晓超:这是个笼统概念。但公车浪费确实存在。
新京报:既然大家都知道存在问题,又解决不了,是不是监管出了漏洞?
杨晓超:有各种原因。比如还存在着监管制度欠完善、监管手段不统一等问题。同时某些执行中的标准,存在着与现实不符或脱节的情况,这也会导致“三公经费”的使用出现问题。例如公务接待费的标准还是1997年制定的,目前经济生活水平与当时相比已发生巨大变化,旧标准与当前实际差异较大,在现实中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新京报:政府部门本身不积极是不是也是原因?
杨晓超:目前,“三公经费”公开的主要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中的某些规定相对原则、笼统,在“三公经费”的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等方面,尚需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以从源头上规范其资金使用方向。
人均“三公经费”无实际意义
新京报:未来如何让“三公经费”公开得更好?
杨晓超:我认为应进一步细化界定“三公经费”内涵。可以考虑区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类型,提出“三公经费”的核算及公开要求,明确“三公经费”中每项支出的具体口径,以便进一步规范并实现“三公经费”的科学管理。只有在口径明确的前提下,才能更为准确、明细地统计,做到信息准确。
新京报:有人提出能否按照各部门人均“三公经费”进行公开?
杨晓超:目前“三公经费”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有部门正常的考察事项,也有重大项目支出,单纯按照部门在编人数测算人均“三公经费”支出,则无法客观、准确地反映部门对“三公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人均经费高的不一定存在问题,人均经费低的也不一定合理,数值高低比较并无实际意义。
原因在于,“三公经费”并不是按照人员数配备,并不是人员数多经费就多,每项经费预算安排都有测算依据,主要是满足各部门正常运转需要,由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决定。例如:因公出国(境)费用是根据工作需要来确定是否需要出国(这要由专门部门进行审批),然后确定出国行程、人数、天数等,最后根据这些测算预算安排。并不是每个部门都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不能说有的就不好,没有的就好,关键是看出国安排是否有效地履行了部门职能、完成了工作任务。
不符合开支规定应严格问责
新京报:如何解决老百姓看不懂“三公经费”问题?能否借鉴香港经验,公布出花费的特别细致的情况?
杨晓超:首先需要预算编制更加细化。当前政府管理事项太多,预算报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么复杂的开支,又是相对专业的编制方法,有些东西确实不好懂。比如涉及老百姓关注领域的预算,未来可以更详细一些。其次是编制时间应该更加充裕。正因为涉及的内容很多,要确保编得更加准确,我认为需延长预算编制时间,并让专人去审查,比如设立预算专门委员会。在编制得细化且准确的前提下,再进行公开,应该就不会存在老百姓看不懂的问题。
我觉得,当前财政部门对于“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进行越来越详细、全面的公开,态度一直是积极的,因为这是促进管理的好的手段和方式。香港的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但不能一蹴而就。
新京报:有人质疑“三公经费”浪费严重,未来这方面可以怎么做?也有人提到公车改革,取消公车,诸如这些办法能否行得通?
杨晓超:首先可以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现在预算法也在修改,未来这方面可能会涉及。同时还可强化“三公经费”问责机制,对不符合“三公经费”开支规定的部门和行为,进行严格行政问责。对问责的办法,我国的财政监督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都有详细的要求,关键是落实。
取消公车这种改革,国家的一些区域已开始试点。公车改革是未来的方向,但到底怎么改,需要中央进行系统设计。包括公务接待,部分省市也在研究压缩这笔经费的措施。(记者 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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