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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借用”豪车照样违纪(漫画)

2013年01月21日10:2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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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官员百万豪车

国家重点扶贫的陕西省白河县日前爆出县委书记郭德林坐百万元豪车的新闻。虽然事件曝光后豪车已被紧急归还,但公众的追问并未停息。在一个国家重点扶贫县,一辆上百万元的豪华车,对谁来说都是心爱之物,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借”给别人?如果不是企业愿意,便有强取豪夺之因素;如果是企业心甘情愿,是否潜藏着公权输送利益的问题?这样的“借车”,难掩公众对“官商勾结”的无限遐想。新华社发 蒋跃新 作

一个地处西部的国家级贫困县,县委书记竟然乘坐价值百万元的豪车。最近几天,这条消息将陕西省白河县县委书记郭德林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县委书记对网民喊冤——豪车并非机关购置,而是从企业借用,目前已经“紧急归还”。

县委书记的言外之意:窃书不能算偷,那借车不能算贪。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据此,县委书记无论是“购买”还是“借用”豪车,都是违纪行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豪车借用还需较一较真:一个民营企业为何愿意将价值百万的豪车“借”给县委书记?“借豪车”的背后是不是也没有少给企业办“豪事”?作为常年顶着贫困县帽子的地方主官,白河县老百姓还穷着呢,百万豪车可坐得安稳?

在中央三令五申下,“三公”消费已被严格限制。可部分地方官员的腐败之心不仅没有收敛,追求享受、讲求派场的“超标配置”倒变着花样地滋生蔓延。豪车“长借不还”,办公楼“民间投资”,出国旅游“友情赞助”……好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这种“借用”的借口也能搪塞的过去,那中央的规定岂非都成了一纸空文?

“借用”不是官员腐败的借口,不要到头来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记者认为,不能让“权钱交易”可以打“借”的“擦边球”。只有问责有力,才能刹住基层官员“超标享受”的不正之风。(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何悦、甘泉)

(责编:李源(实习)、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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