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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面对行贿,受贿人何以“不敢不收”

陶象龙
2012年11月21日07:59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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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一名城管队长王宝林任职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日前庭审过程中,王宝林称行贿人都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这些中间人有权有势,如果不收得罪不起(11月20日《山西晚报》)。

  “不敢不收”的受贿理由让人五味杂陈。据了解,王宝林任职两年,拿着处级工资,共收入37万元。应该说,这样一笔“阳光收入”,算得上高薪了。可是,王宝林并不满足这样的“高薪”,在担任城管队长期间,竟然还与他人合作投资违建挣了600多万元。即使这样,还有689.51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不少腐败官员在东窗事发之后,都会说,当初收受贿赂是碍于情面,或者说自己是不敢不收。其实,这些受贿理由都是“老调重弹”。报道中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王宝林说,“这里就像一座庙,庙里有很多菩萨,我肯定不是最大的菩萨,也不是最小的小鬼。他们到庙里来上香,肯定不是只给我一个上。”

  拿了别人的钱,自然要替别人办事。这是一种“金钱游戏”规则。在拆迁的过程中,牵涉的部门利益很多,而王宝林只是一个城管队长,很多事显然都不是他一个人就能拍脑袋决定的。比如,城管在拆违的过程中,哪些该拆,哪些不该拆,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行事。该拆的没有拆,群众可以去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查清缘由,必定会让“收钱”的肮脏交易现出原形。

  王宝林所说的“我不是最大的菩萨”,向我们生动地描绘了贪污腐败的一条利益链: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王宝林虽然只是其中的一个节点,但是,我们也不能小觑这个节点的能量。

  《爱莲说》中有一句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见,人虽然是环境的产物。但是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对环境中的一些现象作出自己应有的判断和反应,而保持“不染”和“不妖”。其实,并没有人拿刀逼着王宝林收钱,他的一句“不敢不收”不过是一句美丽的托辞罢了。王宝林收下钱,正是暴露了自身防线的薄弱和贪婪欲望的没有止境。

  当然,从王宝林的一席话中,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贪污腐败的土壤和社会风气。比如,恶劣的示范效应:别人拿了,自己不拿就会心理不平衡,感到吃亏;别人拿了,自己不拿,就有可能被孤立,被视作“另类”。应该说,这种贪污腐败的心理对我们社会有很大的危害,需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所以,面对“不敢不收”背后的“潜规则”,我们应该大胆“亮剑”。一方面,我们要构筑牢固的自身防线。另一方面,我们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笼子,晒在阳光下。

(责编:李源(实习)、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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