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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靖州县规划局原局长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获刑

办案检察官揭秘“规划系统腐败”黑幕

2012年11月20日08:2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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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阳煤集团运输部原部长贪腐3500余万获刑

  本报阳泉(山西)11月19日电 记者马岳君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涉及贪腐犯罪总金额3500余万元的山西阳煤集团运输部原部长张润明(本报2011年10月11日案件版曾作报道),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子张瑜,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妻穆巧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从2004年9月至2010年2月,张润明在担任山西阳煤集团升华实业分公司总经理、运输部部长期间,在购买水、电表、土建安装、购置职工工装、室内装修、租赁工程机械、承揽工程和在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单独收受多人贿赂共计700余万元。其间,张润明还与张瑜共同收受浙江温州私营业主郑思勋、私营业主王春田的贿赂36万余元。任职期间,张润明还将两台50型装载机、两辆斯太尔汽车、1台推土机,转租给自己管辖的单位,先后为阳煤集团新景矿、开元矿、五矿、新元矿,承揽运输装卸工程,通过多结算费用等手段,从中贪污共计20余万元。

  二审法院审理还查明,截至2010年3月被逮捕前,张润明共有银行存款、现金、证券、债权、车辆、黄金首饰和在阳泉、北京、海南、杭州等地的多处住房20处,总计价值高达4700余万元,除扣除所有正当合法收入外,尚有2700余万元,美元1676元,不能说明其正当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辽宁凌源原财政局长栽倒于“59岁现象”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辽宁省凌源市财政局原局长袁国平在还有1年就要退休之际,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11月16日,袁国平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7年间,袁国平利用担任凌源市财政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43家单位及个人的人民币70万元,美元6000元。其所收受的财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些相关部门为感谢其在争取项目资金和资金拨付上给予的支持而送去的财物;为请托人在财政局安排工作或利用职务影响在其他单位安排工作;收受下属财物为其提职或改变编制;收受某单位财物,将其单位变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同时,袁国平现有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共计有人民币5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说“法” 遏制腐败重在监督制约权力

  在项目审批过程故意拖、压,甚至随意制造障碍,图谋收受贿赂;在项目审批通过后,收取所谓的感谢费;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中介活动,收取介绍费、回扣费、好处费——不独规划系统,这些常用的腐败手法存在于各个领域。要遏制和预防官员腐败,就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内部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每个审批项目或各种惠民政策的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在政务中心审批系统或中心网站上公开;同时,加大案件查办的深度和力度,对发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追查主要领导的责任。(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杨春谭才兴)

(责编:李源(实习)、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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