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08:12 來源:高檢網
日前,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熊光宇(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光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熊光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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