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09日08:26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1月8日的深圳,透著絲絲涼意。
清晨,王雪飛像往常一樣,送完孩子上幼兒園后,開車回到羅湖區愛國路住地,剛剛停好車。
“不許動!”北京市海澱區監委的辦案人員從天而降,將王雪飛牢牢控制住。
“知道我們為什麼找你嗎?”辦案人員亮明身份后問道。
“知道,我挪用了單位的公款。”王雪飛邊小聲回答邊低下了頭。
“如果在送孩子時現場抓捕,會給王雪飛的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陰影。出於人性化執法考慮,我們先跟蹤,等王雪飛送完孩子回家時才實施抓捕。”海澱區追逃追贓專案組組長李春林說。
至此,在逃17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王雪飛成功歸案。這是海澱區監委成立以來首例以抓捕方式歸案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也是北京市監委2019年歸案的首名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
王雪飛,男,1969年9月生,北京市大興區人。原系新興(北京)工程建筑房地產開發公司會計,因涉嫌挪用公款於2001年7月24日被立案偵查,案發后犯罪嫌疑人王雪飛一直潛逃。
挪用公款,用於“打新股”
時間回溯到1997年,也就是香港回歸的那一年。
當年7 月,28歲的王雪飛到新興(北京)工程建筑房地產開發公司就職,擔任會計,這家公司是央企中國新興(集團)總公司下屬的二級子公司。
1997年下半年,新興公司和其他單位打官司,為方便收取退房款,單位領導指示王雪飛以其個人名義在工商銀行北京金溝河儲蓄所開設儲蓄賬戶,將售房款存入該賬戶。
1998年初,股市很熱門。頗有點兒“經濟頭腦”的王雪飛為謀取最大化利益,蠢蠢欲動想“打新股”。
所謂“打新股”,就是申購新發行的股票,因為股票的發行價和市場價有一定的差額利益,申購新股往往每1000股為一個申購單位,申請人股票賬戶裡預存的資金越多,中簽率越高。
“新股”雖難購,卻沒有難倒精於算計的王雪飛。此時的王雪飛悄悄打起了用自己個人賬戶裡的公款來“打新股”的算盤。
“1998年3月27日,我將自己金溝河儲蓄所賬戶裡的106萬元公款挪至我的個人股票賬戶裡,用於申購某新股,中了1000股。8天后,我將106萬元退回金溝河儲蓄所賬戶。”王雪飛到案后交代。
“1998年5月11日,我再次將金溝河儲蓄所賬戶中的100萬元挪至我的個人股票賬戶裡,申購多支新股,43天后,我將100萬元退回金溝河儲蓄所賬戶。” 王雪飛繼續交代。
至此,王雪飛兩次挪用公款共計206萬元。
同時還查明,1998年6月29日,為幫助好友完成“攬儲”任務,王雪飛自作主張將存在金溝河儲蓄所自己個人賬戶中的1419879.50元公款經“趙某萍”賬戶進行轉存后,於當日存入新興公司賬戶。
潛逃17年,結婚又生子
“王雪飛挪用公款案”,源於一起案中案。2001年,海澱區檢察院在偵查一起經濟案件時,通過查賬,發現了王雪飛挪用公款問題。
問題暴露后,海澱區檢察院辦案人員第一時間來到大興區王雪飛家裡,此時的王雪飛早已不見了蹤影。
受當時條件所限,犯罪嫌疑人一直未找到,此案一度被擱置。
事后查明,早在2000年,也就是挪用公款后的第三年,王雪飛擔心“東窗事發”,不向公司打招呼留下辭職書,同前妻離婚后跟家人不告而別,隻身潛逃到深圳,靠在不同公司做會計維持生計。
潛逃17年,王雪飛在深圳與一位湖北籍姑娘結了婚,並育有一女一兒,女兒今年8歲,兒子今年4歲。
北京的家中變故,也是王雪飛始料不及的。王雪飛的母親已於2009年去世﹔父親已於2018年去世。
“這麼多年在深圳打工,沒想到我們會找你嗎?” 王雪飛到案后,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對其進行訊問。
“當我發現我的股票賬戶出現異常、無法交易時,我內心很惶恐,我琢磨著可能是與新興公司的事有關,但也不敢找以前的熟人求証,生怕暴露了自己的行蹤……”剛剛出逃深圳的幾年,王雪飛整日提心吊膽,經常半夜驚醒。
“后來一直沒人來找我,我就安慰自己說,‘公款只是從我的私人賬戶中存轉了一下,兩次挪用公款的時間都很短,而且錢一分不少地還回去了,應該不算犯罪。’”隨著時間的推移,王雪飛的僥幸心理漸漸佔據了上風。
然而好景不長。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后,黨中央將追逃追贓納入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在中央追逃辦的統籌協調下,各成員單位、各省區市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一大批外逃腐敗分子被緝拿歸案。
暴風驟雨般的強力反腐大快人心,卻讓外逃多年的王雪飛聞風喪膽、再度陷入恐慌,每當聽到警車鳴笛,王雪飛都以為是來抓自己的,惶惶不可終日……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屬於挪用公款罪”辦案人員郝長勝解讀了刑法的有關條款。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王雪飛的案例啟示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勿以惡小而為之”。思想的滑坡,哪怕隻有一毫,也足以讓你內心戴上枷鎖﹔觸犯黨紀國法,哪怕隻有一次,也終須面對庄嚴的審判。
精准發力,追逃不止步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中央追逃辦不斷加大追逃追贓工作力度,北京市、區兩級追逃部門密切配合,持續發力,精准開展追逃工作。海澱區紀委監委認真落實追逃追贓主辦責任,成立工作專班,配齊精干力量,完善體制機制,厘清工作流程,整合相關部門資源和力量,集中火力突破重點案件。
2018年12月20日,海澱區紀委監委收到區檢察院轉來的關於原新興(北京)建筑工程房地產開發公司會計王雪飛挪用公款問題線索。
海澱區紀委監委高度重視,對擱置多年的線索開展“大起底”。面對“踏破鐵鞋無覓處”的困窘局面,區追逃辦迎難而上,第一時間對王雪飛挪用公款線索進行初核,深入摸排案件線索,全面分析研判案情,僅用7天時間就成功“破局”。2018年12月27日,海澱區監委對王雪飛涉嫌挪用公款問題予以立案。
借助高科技手段,海澱區追逃辦掌握了嫌疑人的行蹤和生活出行規律,並鎖定了其藏匿地點。市、區追逃部門通力協作、精心部署、嚴密組織,量身定制抓捕方案,2019年1月8日,終於在深圳市羅湖區成功將外逃17年的王雪飛抓捕歸案。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得挪作他用。我沒有堅守職業道德,淡薄法律意識,為了謀取個人經濟利益,將公款當成私款,耍的是‘小聰明’,付出的是沉重的代價。‘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隻要觸碰法律底線,終究逃不出法律的懲罰。”王雪飛在懺悔書中寫道。
隨著王雪飛的落網,至此,海澱區紀委監委已成功追回在逃人員7人。這是海澱追逃鐵軍在海澱區監委成立兩周年之際交出的一份沉甸甸的成績單。
“尚有一人在逃,追逃決不停止。海澱區紀委監委將堅定信心,精准發力,因案施策,擴大戰果,不斷推進追逃追贓工作取得新成效。”海澱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委副主任、區追逃辦主任李傳峰表示。(北京市海澱區紀委監委 黃創新 || 責任編輯 張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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