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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黑惡勢力背后“保護傘”系列策劃(中期)

稱兄道弟、為其站台……曝光為黑惡勢力“撐傘”的三大招數【2】

2018年11月14日08:1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方式二:與涉黑涉惡團伙骨干結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響為其“站台”,提供便利。

典型案例:

“我把李佳當朋友,他卻把我當成了‘獵物’。我被他俘虜了,當我想要抽身時,已經晚了。”

說這話的人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政協原主席劉永祥,而李佳是該縣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頭目。接受組織談話時,劉永祥充滿懊悔,但一切為時已晚。

10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5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劉永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赫然在列。通報顯示,今年6月,劉永祥已被開除黨籍、公職,成為又一個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查的典型教材。

2006年10月,劉永祥任永福縣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一職。但職務的升遷卻讓他覺得自己“退居二線”了。“眼看著就要退休了,在退下來之前,就想著撈點錢。不然等退休以后,就隻能靠退休金生活了。”劉永祥說。

正是抱著這種心態,遇到有人想調動、想升職,找到劉永祥送錢送物,他就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他們幫忙、說情,甚至親自上陣為他們“公關”。

據桂林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劉永祥長期與李佳及永福縣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成員保持密切聯系。2013年以來,劉永祥明知李佳有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行為,不僅不檢舉揭發,還收受李佳賄賂,予以包庇,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經調查,早在2013年底,劉永祥就投資入股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經營的羅錦鎮安棉採石場,多次獲取分紅﹔2015年初,劉永祥在李佳開設的羅錦鎮賭場佔干股,並參與分紅﹔2016年初,劉永祥又在李佳承建的羅錦鎮城鄉風貌立面改造項目中佔干股並參與分紅。

隨著調查的深入,辦案人員發現劉永祥與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之間的往來,遠不止於經濟方面。

劉永祥幫助李佳及其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干成員提高社會地位,為其從事非法活動提供便利條件。2013年12月,在劉永祥的幫助下,李佳當選為永福縣政協委員。此后,李佳更加肆無忌憚地利用政協委員的身份在外從事非法活動。2016年永福縣政協換屆時,李佳因在公安機關有案底,無法繼續當政協委員。劉永祥便出面幫助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的骨干成員李飛、韋桂尤順利當選為政協委員,其中韋桂尤還當選為永福縣政協常委。

此外,2013年,永福縣一私營企業老板藍某因賭博欠下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干成員唐某高利貸80萬元。2014年1月,唐某等人脅迫藍某寫下102萬的借條,還將藍某非法拘禁並進行恐嚇,后將藍某起訴至法院。“明知是賭債,法院竟支持訴訟請求,要我還清這筆高利貸……”這一謎團,直到劉永祥被調查、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落網才解開。

原來,唐某等人因非法拘禁、恐嚇、脅迫他人被公安機關調查后,劉永祥受李佳請托,向永福縣公安局長童某說情打招呼,幫助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免受法律追究。之后,劉永祥又向永福縣人民法院院長陳某打招呼,幫助唐某要回了80萬元高利貸。

在劉永祥的“活動”下,多個部門對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成員進行“關照”。2016年8月,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干成員廖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永福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劉永祥向有關部門施壓,強行為其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致使廖某潛逃,直到2018年3月才被重新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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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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