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7日08:03 來源:高檢網
近日,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宋文瑄(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營市人民檢察院向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文瑄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宋文瑄,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8年,宋文瑄利用擔任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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