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6日08:06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江蘇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江蘇省委同意,江蘇省紀委對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王建華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建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反組織程序選拔任用干部﹔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友經商辦企業謀利,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低價購房﹔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國有企業經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索取、收受財物。
王建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並報省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王建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違紀款物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和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王建華簡歷
王建華,男,漢族,1952年7月出生,山東萊陽人,研究生學歷,1970年11月參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南京官塘煤礦工人、南京鐘山煤礦政工干事、南京市統計局統計處干事、財貿物資科干部、辦公室副主任、工業科科長、綜合處處長、南京市工業普查辦公室副主任、市投入產出辦公室主任,1988年12月任南京市計委綜合處處長,1993年8月任南京市計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96年7月任南京市計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市口岸委主任,1996年12月任江寧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1998年12月任江寧縣委書記,1999年1月任江寧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2001年2月任南京市江寧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2001年11月任南京市委常委、江寧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2003年1月任南京市委常委、江寧區委書記,2005年6月任連雲港市委書記,2008年1月任連雲港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2011年9月任江蘇沿海地區發展領導小組副組長、江蘇銀行黨委書記,2013年11月任江蘇沿海地區發展領導小組副組長,2014年4月23日退休。(江蘇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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