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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67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17年07月12日09:4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房山區史家營鄉政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原辦事員王旭挪用專項資金問題。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王旭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患者及家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款、11名村專干補助款共計122.72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王旭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昌平區園林綠化局北七家林業工作站原站長茹林收受賄賂問題。2014年3月,茹林利用職務便利,為劉某、李某某多領取補償款提供幫助,收受2人賄賂款5萬元。茹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朝陽區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原經理陳切斌侵吞公款問題。陳切斌利用職務便利,以虛構與某溫泉度假旅行社等單位之間業務方式,侵吞公款共計322.48萬元,匯入其妻子銀行賬戶並用於消費支出。陳切斌(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靜海區糧食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張金良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等問題。張金良在擔任區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與公司財計部主任王某某共同貪污公款57萬余元﹔為幫助在銀行工作的侄子張某完成攬儲任務,利用職權指使下屬先后6次將購銷公司公款,存入張某所在銀行營業網點開設的個人賬戶中,共計1100萬余元﹔其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任用親屬為本單位財務人員、違規設立“小金庫”等問題。2017年2月,張金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津南區雙港鎮黨委原書記張順弟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張順弟在擔任津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管理開發區企業、承攬建設工程及催要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錢款共計98萬元,用於購買房產、個人和家庭開支。其還存在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公車私用等問題。2017年3月,張順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海興縣趙毛陶鎮於十二集村黨支部原書記韓玉會騙取國家佔地補償款問題。2015年,海興縣政府向農民發放綠化用地補償款過程中,韓玉會虛報土地11.37畝,騙取佔地補償款2萬余元,用於其個人消費。韓玉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靈壽縣岔頭鎮板峪村村委會主任呂麗萍收取群眾好處費問題。2015年8月,呂麗萍在為村民劉某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違規收取劉某好處費3000元,用於個人消費。呂麗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廣平縣勝營鎮柳林村黨支部書記陳連明等人亂收費等問題。2016年12月,在辦理宅基地確權過程中,陳連明和村委會主任段貴昌、黨支部副書記兼會計王玉臣研究決定,以辦理宅基地使用証名義,違規收取22名群眾辦証費用共計2萬余元,用於村務開支。另外,該村未將出租村集體房屋所收租金計入村財務賬,直接用於村務開支。陳連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段貴昌、王玉臣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臨縣兔坂鎮柴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柴來虎等人套取退耕還林款問題。柴來虎與村委會主任柴生斌、村會計雷永明,通過虛報退耕還林面積方式,共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償款35萬余元。2017年5月,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2.絳縣大交鎮大交村村委會原主任朱紅江截留侵佔危房改造資金問題。朱紅江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危房改造補助事項過程中,截留補助款8.2萬元,將其中6萬元據為己有。2017年5月,朱紅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6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清水河縣喇嘛灣鎮葆艷庄村村委會原主任田雲良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問題。田雲良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6.6萬余元,其中公務支出3萬余元,余款用於個人生活消費(此款已追繳)。2017年4月,田雲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突泉縣突泉鎮黎明村黨支部書記呂玉和幫助其子騙取玉米補貼款問題。2016年,呂玉和長子呂某在自家29.15畝承包地耕種綠豆,后因遭遇雹災將綠豆翻種為葵花,為獲取玉米補貼,將葵花向村裡申報為玉米,領取補貼款6000余元。呂玉和作為黨支部書記,在明知其子存在虛報情況下,仍同意黎明村為其上報。2017年3月,呂玉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奈曼旗明仁蘇木大段嘎查黨支部原書記趙文臣、原計生主任霍佔華套取惠農惠牧補貼資金問題。2人利用職務便利,私自辦理親屬及其他村民惠農“一卡通”,虛假投保農業保險,申報玉米良種補貼、大豆補貼,套取惠農惠牧補貼資金共計18萬余元。2017年4月,2人分別被開除黨籍並被追究刑事責任。

4.克什克騰旗新開地鄉葦塘河村黨支部原書記靳宏偉等人騙取惠農惠牧補貼資金問題。靳宏偉和村委會原主任李長青、王玉君,村委會原副主任史忠祥、毛澤玉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報冒領手段,騙取良種牧草、公益林等補貼資金總計7萬余元。2017年3月,5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追究刑事責任。

5.正藍旗哈畢日噶鎮后半台村黨支部書記劉振平坐收坐支村集體收入問題。劉振平在任村委會主任期間,將245畝集體退耕還林補貼款共7萬余元打入個人賬戶,用於村委會招待、購買辦公用品等支出。2017年5月,劉振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四子王旗吉生太鎮白林地村委會榆樹溝村干部馬佔清違規領取國家公益林補貼款等問題。馬佔清將24畝集體公益林劃入自己名下,違規領取國家補貼款1746元,用於村務和個人支出。2016年確認精准扶貧戶時,馬佔清未按照村民大會確定戶上報,而是擅自指定了10戶。2017年5月,馬佔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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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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