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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67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3】

2017年07月12日09:4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閩侯縣廷坪鄉池坑村黨支部原書記林濟琇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未能有效履職等問題。林濟琇及村委會主任池世蘭、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馮昭枝、副主任黃荘東等4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認真審核把關申報對象條件,造成財政補助資金18.05萬元違規發放﹔縣農業局副局長吳貞林、鄉黨委原委員吳達星、原副鄉長周建斌監管不力,負領導責任。2017年5月,林濟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黃荘東、馮紹枝、池世蘭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吳貞林、吳達星、周建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補助資金18.05萬元被追繳。

2.上杭縣通賢鎮秀坑村黨支部原書記闕樹安騙取補助款等問題。2016年1月,闕樹安以幫助村民闕某辦事為由,騙取闕某身份証冒領“二女結扎”補助款1萬元。2016年11月,通賢鎮計生辦發現該問題后,闕樹安於2016年12月8日將該款退回。此外,闕樹安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7年4月,闕樹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武寧縣巾口鄉農業技術推廣綜合服務站原站長陳劍套取截留國有資金等問題。陳劍利用職務便利,套取截留國有資金26萬余元存入賬外“小金庫”,並將其中14萬余元以補助、獎金等名義發放給工作人員和繳納應由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和醫保金﹔此外陳劍還私自挪用公款9萬余元用於個人消費。2017年3月,陳劍(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2.弋陽縣三縣嶺鎮沙灣村黨支部書記吳龍喜違規收費問題。2015年4月至12月,吳龍喜在擔任村委會主任期間,向40名申請危舊房改造農戶收取資料費1.2萬元用於村委會日常開支。2017年3月,吳龍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東營市墾利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職員韓建輝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問題。韓建輝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9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韓建輝受到行政開除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臨朐縣東城街道楊家場社區原負責人程繼群挪用糧食補償款問題。程繼群利用職務便利,支取並挪用秋糧補償款59萬余元,用於個人支出﹔另查,程繼群還伙同他人騙取並私分社區集體資金。程繼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惠民縣胡集鎮王福安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立根騙取惠農資金問題。王立根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報冒領手段,騙取小麥直補及棉花良種補貼款共計7萬余元,據為己有。王立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民權縣花園鄉大濟村黨支部原書記皮愛兵違規收費等問題。皮愛兵利用職權,違規收取並侵佔42戶村民建房罰款9.16萬元﹔虛報、套取並侵佔財政資金4.37萬元﹔侵佔社會撫養費、修路捐款1.13萬元﹔套取並侵佔村委會班子成員誤工補貼6550元﹔在為困難群眾辦理低保事項時違規收取費用3500元。2017年3月,皮愛兵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平頂山市衛東區鴻鷹街道大營社區六組原組長王大枝冒領征地補償款及獎勵金問題。2014年,王大枝利用負責確認征用土地上房屋產權人工作便利,縱容、默許親屬冒充部分房屋產權人,冒領征地補償款及獎勵金共計17.75萬元。2017年4月,王大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河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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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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