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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67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6】

2017年07月12日09:4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洛扎縣政府原副縣長吉宗收受財物等問題。吉宗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教育工程建設和採購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財物24.3萬元。吉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拉薩市城關區甲瑪林卡社區黨支部原副書記旦增列謝侵佔居民小組長工資問題。2016年,旦增列謝利用兼任社區會計便利,將代領的27名居民小組長工資9.45萬元據為己有,用於個人開銷。旦增列謝被罷免城關區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解除公益性崗位合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阿裡地區國資委統計評價科原副科長才讓德吉侵吞單位房租收入問題。2015年至2016年,才讓德吉利用擔任國資委會計便利,將單位房租收入67萬余元據為己有,並全部揮霍。才讓德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西藏自治區紀委)

陝西省

陝西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西安文理學院藝術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原主任馮鵬違規收取並侵佔學費、班費問題。2015年至2016年,馮鵬違規私自收取學生的學費、班費,共計19.82萬元,用於個人日常支出。2017年3月,馮鵬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銅川市新區咸豐路街道肖家村黨支部原委員李光明套取征地補償款問題。2015年,李光明利用職務便利,冒用6戶村民名義,虛報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共計6.67萬元,用於個人日常支出。2017年6月,李光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白河縣雙豐鎮農業綜合服務站原站長李大貴貪佔退耕還林資金問題。李大貴利用職務便利,貪佔53戶農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共計10.99萬元。2017年5月,李大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陝西省紀委)

甘肅省

甘肅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環縣木缽鎮羅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郭萬俊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郭萬俊違規將65畝集體土地虛列在該村7戶村民名下,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共計9.9萬余元,全部用於村道路維修等開支。郭萬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通渭縣華家嶺鄉牛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柴軍儀騙取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問題。柴軍儀利用工作便利,違規將本人和2戶村民虛報為異地扶貧搬遷戶,騙取專項補助資金6.9萬余元﹔冒用2戶居民身份騙取危房改造整合資金4萬元,共10萬余元據為己有﹔其還違規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安置住房1套。柴軍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武山縣沿安鄉泉峪村黨支部原書記張金蒼侵佔扶貧互助資金問題。張金蒼利用職務便利,私刻村扶貧互助社理事長私章,違規提取現金6.4萬元據為己有。張金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違規資金已退還。(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民和縣李二堡鎮上藏村黨支部原書記馬福祥、村原會計馬成龍違規冒領村民扶貧物資等問題。2014年,馬福祥將2名不符合條件親屬列為貧困戶﹔2015年,在實施整村推進項目時,其與馬成龍分別冒領2名農戶農機並據為己有。2017年1月,馬福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馬成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違紀物資。

2.化隆縣石大倉鄉台二村黨支部書記冶玉良違規收費等問題。2016年,在實施危房改造項目時,冶玉良違規向6名農戶各收取50元材料費﹔違規將4名不符合條件農戶納入危房改造項目。2017年4月,冶玉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河南縣優干寧鎮秀甲村村委會原主任換木覺違規使用集體資金問題。換木覺在爭取畜種改良扶貧項目和牧民專業合作社扶持項目資金共計35萬元后,未嚴格執行專款專用,違規使用資金6.69萬元。2017年3月,換木覺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副鎮長兼秀甲村畜種改良扶貧項目實施領導小組組長昂青才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扶貧辦副主任才讓扎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畜牧局副局長王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青海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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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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