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7日08:21 來源:高檢網
日前,中共常德市委原常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盧武福(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已告知被告人盧武福有權委托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詢問了証人,聽取了其辯護人意見。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盧武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且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新聞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