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頂山市紀委對3名違紀縣處級干部作出嚴肅處理,其中1人被“雙開”。
葉縣政協原副主席婁彥平在任葉縣教體局局長期間,違規經商辦企業,入股某藝術學校獲利30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報銷本人及其親屬的個人費用共計11.1128萬元。在工程招投標、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現金共計38.8萬元、購物卡0.5萬元,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2016年4月27日,平頂山市紀委報請市委批准,給予婁彥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黨委委員馬西平在擔任市疾控中心門診部主任期間,違規私設“小金庫”,為時任門診部副主任段某挪用“小金庫”公款購買股票、基金等提供了便利,並導致段某被追究刑事責任,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此,馬西平應負主要責任。2016年3月22日,平頂山市紀委給予馬西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高新派出所所長王朝平任職期間,未盡到審核把關職責,導致該所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存在嚴重執法過錯,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對此,王朝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6年5月3日,平頂山市監察局給予王朝平行政記過處分。(平頂山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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